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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经营管理

第九节 经营管理




  一、计划管理

  人民公社的生产计划,一般可分为长期计划、年度计划与小段计划 3种:长期计划即是长
远规划,其年限同国良经济规划协调一致,多数社队一般都制定出五年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
大致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的规模、指标、完成措施和收益分配计划等;年度计划,
包括全年生产计划指标和保证措施两大部分;小段计划是实现年度规划的基础和实际步骤,其
内容,要求、措施,均与年度计划相一致,时间是一个农事季节,或10天、或15天。

  二、劳动管理

  (一)实行“定工出勤”,保证作业计划的实现

  生产队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对社员实行“定工出勤”制度。本着留有余地的原则,春耕
前由社员自报全年劳动工日,然后进行民主评定。一般男整劳力一年 250天左右。对既定的工
日,完不成的,给予适当的教育或惩罚,超额完成的予以奖励。

  (二)建立作业组

  作业组一般分三种形式,临时作业组,生产队根据生产计划,临时搭配劳力,组成临时小
组。如春播时,大部分生产队把劳力编成翻地组,扣地组、顶浆打垄组、刨槎组、送粪组等。
秋收时亦根据农活项目编成组。在一个农事季节内,劳力、耕畜、农具要相对稳定。一个农事
季节活计完成后,再根据农活项目,相适应的编制组、专业组、生产队均有专业生产项目,根
据需要因人制宜编成专业组。劳力、土地、牲畜和生产工具常年固定,以专业为主。兼硕别样。

  (三)合理计酬

  人民公社化后,采取计酬形式较多:1、定额计酬。其形式有两种, 一是定额记分,这种
形式是完成作业任务后,经验收合格,按完成任务多少直接记分;二是定额到组,组内评工记
分。 2、季节标准分,死分活评。即按季节农活,确定工种标准分,完成作业后,进行评工,
有升有降。3、 “劳力分整半,打头领着干”、死分死记。即因人定出死分,跟上打头的就按
既定分数记工。4、劳动记日数、季未民主评定。这是 “大寨式”评工法,在全县少数社队实
行不久就停止了。5、 固定工分,外加奖励。这种形式,主要是饲养员、积肥员等固定工种。
一般工分标准都常年固定,也有的随着季节工分记工的。 年末根据劳动表现,好者奖励。6、
技术补贴,这是一种补助性的计酬形式。对车老板、木工、技术员等,除了应记标准分外,根
据技术高低、贡献大小,予以补贴。

  (四)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责任制,是把生产任务明确给作业组或个人,层层负责,人人负责,充分调动农民的
积极性,大力发挥其智慧和力量。其内容包括:1、 田间作业责任制。把适合集体作业的农活,
分配给作业组完成。根据要求标准,见苗奖征。2、作业组长负责制。 作业组长接收生产任务
后,分工派活,检查作业质量,保证时度,组织好评工记分。3、牲畜饲养、 繁殖和使役责任
制。备生产队均采取了“三包一奖”(包饲养、包使役、包繁殖,超过标准按头数奖励)责任制。

  (五)劳动纪律

  各生产队劳动纪律的内容有:按时出勤,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要完成与超额完成基本
劳动日,保证作业质量;要服从领导,爱护公物,团结互助等。

  三、财务管理

  (一)固定资金管理

  各生产队的固定财产一般包括:牲畜、车、大型生产工具、房屋、仓库、非田间机械、水
利灌溉设备、副业生产设备等。财产的货币表现,称为固定资金。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高。使
用年限较长,连续参加若干个生产周期,长期保持原有实物状态。为了管好固定资金,均都登
记造册。建立各项使用责任制及其它责任制,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

  (二)流动资金管理

  生产队流动资金包括库存物资、银行存款、现金和往来结算现金(债金)。流动资金的特点
是单位价值较低,流动量大,易于耗损,一般只能参加一个生产周期。 1、库存物资管理。其
特点是品种多、数量大、使用频繁。为了管好库存物资,各生产队均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
2、现金管理。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两部分。 各生产队都设有出纳员、会计员并实行
钱、帐分管。建立现金收支单据制度,做到定期核对帐目,盘点库存,保证钱、物、帐相符。
3、财务定额管理。包括物资消耗定额、 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大包干三种。物资消耗定额,主
要是种子、饲草、饲料消耗定额。根据农作物类别、播种方法和科学种田的要求,规定出种子
消耗最低最高限额;按牲畜活计轻重、牲畜类别,规定出饲草、饲料和淡马盐的标准;费用开
支标准(主要是办公费、旅差费等),按时间、地点分别规定出钱、粮补助标准,使审批人员有
所遵循;实行财务大包干,对车马杂费开支、饲养员用具等,实行定额大包干制度。春定指标、
定期拨款,年终结算,节约归己,超支不补。4、 专用基金管理,专用基金包括生产费基金、
公积金、公益金、储备粮基金、折旧基金、分配基金、固定基金等。这些基金,按规定专款专
用,需要使用时,要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民主管理

  经济民主,财务公开是民主管理的具体表现。各生产队都分别建立了财务监察小组,制定
财务纪律。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钱、粮、物和工分帐目。社员对生产队的各项
工作,收支帐目都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只有搞好民主管理。才能体现权、责、利三位一体,
这样才能使社员爱护集体,关心生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开始试行联产到组或大包干到组的经营方式。这种结合方式
是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将全队劳力划成固定作业组,土地、牲畜、农具划分到
组管理使用,所有权仍归生产队;也有的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三包一奖”责任制。作业组
向生产队交粮记工,由队统一分配。

  1983年后,全县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砸“大锅”、立“小灶”,克服平均主义,
极大调动起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粮食产量。

  五、收益分配

  农业合作化后,收益分配依据各个不同时期的现行政策,贯彻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和兼顾
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在增加生产增加收入的前提下,相应提高社员生活水平。
适当提留公共积累。

  分配项目和分配办法,各个时期大致相同。即从当年生产收入中,扣除国家贷款、税金和
生产费后,根据当年收入水平和社员生活现状,确定集体提留积累的比例,其余部分按劳动工
分实行分配。初级社时,公积金、公益金一般不超过 1—2%和5%。高级社时,二金一般不超过
8%和2%。

  人民公社时期,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后,实行了队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
产和单独收益分配。1960年前后曾推行伙食供给,定期预支,以产计酬三结合的分配办法,后
因此类办法弊病较多,又不适应当时集体经济现状而终止。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提留项目和比例不断增加。公积金比例由原来
的3—5%,增至10—20%。提留项目由公积金、公益金、生产费基金又增加了储备粮基金,再分
配基金、折旧基金等,直至1979年后才得以纠正。

  1983年,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随着生产体制变革,分配政策相应地发生了
根本性变化。农户当年收入除交纳税金、提留费外,剩下归己。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的提
留,根据村的实际情况,按土地等级确定提留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