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队伍
第四章 林业
第一节 机构队伍
一、组织机构
绥滨县解放前没有专门的林业机构,林业事务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1956年 7月19日,建
立大同林业站,所属永德、北岗乡;同时建立集贤林业站,所属忠仁、福兴乡。1957年,建立
绥东林业站,所属永安、连生乡。1958年 9月,大同公社划入绥滨镇。改为绥滨镇林业站,所
属北岗公社。
1963年建立北岗、集贤 2个新型经营林场,下属5个林业管理站(将原集贤、绥东、绥滨林
业站改为林业管理站,并增设北岗、连生林业管理站)归属富锦县林业科领导。
1964年4月,恢复绥滨县的同时成立林业科。并于同年春,建立县苗圃。于8月建立大同林
业站。1965年8月15日,改林业科为林业局。并于9月,筹建中兴边防林场,撤销集贤新型经营
林场。并将集贤林业管理站改为忠仁林业管理站。1967年 2月13日,“造反派”夺了林业局领
导权,成立了临时“接管委员会”。同年12月13日,改为林业站“革命委员会”。同时将各公
社林业管理站改为林业站。1969年,建立中兴、新建林业站。同年 9月筹建新建林场,将北岗
经营林场迁到新建林场处,改称北岗林场。1970年 3月13日,撤销林业站“革命委员会”,成
立农林科。同年,由于北岗林场处建立新建公社,故又改为新建林场。
1972年 1月10日,农林分设,成立林业科。同年建立条通管理站。并于10月13日,成立林
业物资供应站。1973年 6月,建立福兴林业站。1974年11月27日,建立向阳林业站。1975年10
月。建立北岗林业站。同年11月14日,新建林场因不够规模而改为林业管理站。1977年10月,
建立东方林业站。1981年7月15日,建立县护林中队。同年9月,林业科改为营林局。
1982年11月,营林局改为林业局。1983年10月5日,建立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一直到1985
年末机构未有变动。
二、林业队伍
本县1946年到1948年,林业工作由财粮、农业科统一领导,未设专职林业工作人员。
1949年合并富锦县后,一直到1951年仍由农业科统一管理林业工作。
1956年始在江北地区建立2个林业站,所辖6个乡林业事宜,工作人员6人。
1957年3月建立绥东林业站,编制3人,绥滨地区已有专职林业人员9人。
1963年,江北地区建立2个新型林场所辖5个林业管理站,林业队伍已达14人。
1964年,恢复绥滨县后,随着林业不断地发展,林业队伍亦在不断地扩大,林业工作人员
已达39人。
1968年,不仅国营林业有了进一步发展,而且社队林业亦在星罗棋布,遍地开花。此时国
营、集体林业队伍已达108人。
1979年,社队苗圃就达148处,专业人员167人。国营林业人员 153人。全县林业队伍总计
发展到320人。
1985年,由于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特别是稳定山权林权,颁发
林权证后,林业发展很快,不仅国营林业队伍扩大。而且乡村林业承包户已发展到 1 537户。
全县林业队伍(国营、集体、个体)已达到了1 746人,其中:技术员15人,助理工程师32人(大
专毕业生4人,中专毕业生10人)。成为绥滨县林业生产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