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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植树造林

第五节 植树造林




  伪满康德6年(1939年)4月下旬,县公署指令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师生,在县城西门
外植树45亩。

  伪康德 8年(1941年)警察署责令大同村一带村屯。沿着绥滨—吉里的公路两侧栽植两行树,
每户栽 5株,但是由于无专人管理,所活无几。并且在历年谷雨期间,县公署都指令各机关、
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驻军。在本单位周围和街道两侧栽植大苗杨树总计栽1 000株左右。

  1948年,省政府号召全省人民每人栽活一棵树,全县栽植9 500株树苗。

  1949年10月27日—11月 4日,按省政府指示,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大同、北岗、绥东、集
贤、连生5个区采取埋干、插条、压埋的方法,营造杨树85亩。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造林生产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县政府向各区下达了
造林任务,提出造林措施与要求。在此期间。绥滨地区完成造林任务233亩。

  1957—1959年的 3年中,省人委发出关于《加速实现绿化和园林化》的决定。富锦县成立
了绿化指挥部,并下达了关于“开展造林突击运动周。全民总动员,加速实现绿化园林化”的
命令。同时做出“一年绿化四旁,三年绿化全县”的决定。定于10月18日—24日为造林突击运
动周。在突击运动周期间,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投入造林运动。累计3年造林2 329亩。

  1960—1962年的3年困难时期。造林188亩。

  1963—1965年 3年中,是国民经济调整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期。这一时期,林业生产亦
有所发展。林场、苗圃都有增加,扩大了造林基地,增加了苗源,加速了造林进度,累计 3年
造林2 481亩。

  1966—1976年10年间,水利部门在松花江堤迎水面 2公尺外坡脚处,营造护堤林带36公里。
并于1966年12月,林业部门组成造林规划设计组,分别深入到各公社逐队逐地块踏查测量,进
而落实了设计规划。做到了有线、有图,最后绘成大队、公社和县的造林现状图、设计规划图。

  1972年8月,县革委提出植树造林8年规划(1973—1980年),全县要以营造边防林,江防林
和四旁绿化为重点,并本着“因害设防”的原则。在一些跑风口处。营造农田防护林。1976年
秋,县委做出“绿化两岸”的决定,即是在蜿蜒河、渠道两岸,营造绿化林,形成林水相依。
绿树成荫。此项工作已由水利部门和县直各机关、单位完成。10年间,完成植树造林 7.2万亩。

  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林业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快了林业生产进程。于1981
年 5月,县组建了林业区划办公室,经工作已查清绥滨的森林资源、种类、面积、质量和状况。
经过 3年多的努力工作,已提出县级林业区划的阶段性成果。同年11月16日,县成立稳定山权
林权领导小组,开展稳定山权林权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经过稳定山权林权后,全县有
11个乡1.45万户农民划给薪炭林,户均3亩。同时将已定“两荒”划给了11公社115个大队。并
划给国营绥滨农场 5.6万亩的天然散生林。对于个人、大队、国营农林场、站及交通、水利部
门的护路林、堤防林等都换发了林权证,进行了定界、造册和建档工作。共发林权证15 400张。

  1985年造林实行了承包,总户数为1 537户,总承包面积4万亩,已植造3.18万亩,占承包
面积的79%。

  建国后经37年奋斗,全县人民共植树造林25.6万亩。现已绿树成荫。

  一、绿化林

  路旁绿化 直至1985年已完成总长260.4公里(国路 102.9公里,乡路157.5公里),营造面
积为 2 733亩。绥萝公路两侧,已郁闭成林,起到了防风阻雪保路作用。绥滨镇松滨大街两侧,
于1985年秋采取大苗头更新的方法植造上垂杨柳。

  村旁绿化 截止1985年秋,全县 167个村已全部绿化,大部分村达到了三面环林,并有部
分村屯街道两侧亦植上树,路树成荫。

  宅旁绿化 由于美化环境新风的发展,人们开始植树种草,全县有 40%户宅旁植树,种绿
篱4 023亩,建花坛2 330平方米;

  水旁绿化 直至1985年末全县 200公里的河道、水渠两侧,已全部植造上树,达到了水旁
绿化程度。

  累计四旁绿化造林3 534亩。

  二、农田防护林

  农田防护,因害设防,防风固沙,蓄水保墒。根据国家指示,实行田、林、路、渠综合治
理原则,至1985年,累计完成农田防护林2.76万亩。

  三、用材林

  用材造林,有利于民,增建材,造福子孙。至1985年,累计造用材林4.95万亩。

  四、薪炭林

  1981年县委决定划给社员部分薪炭林(也可植造用材林),做到烧用结合,1984年已有部分
薪炭林开始采割利用。直至1985年划给农民的薪炭林地4.4万亩,已植造3.8万亩占86.8%。

  五、边防林

  遵照上级绿化边陲的指示在边防线造林,形成绿色屏障,达到郁闭成林,绿树成荫。自1966
年开始到1985年,已造边防林面积9 825亩。

  六、经济林

  本县对植造经济林,尚缺乏明确认识,所以造的数量极少。到1985年累计造经济林45亩。

  其中:果树30亩、编织用林1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