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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苗圃、林场(站)

第八节 苗圃、林场(站)




  一、苗圃

  (一)县办苗圃

  伪康德3年(1936年)3月,县公署开拓股在县城东北隅处建立苗圃处,面积为10.11亩。

  伪康德6年(1939年)4月,为扩大苗圃增加苗源,又在敖来村东建苗圃处,经营面积为47.7
亩。

  1949年6月,合县后,绥滨地区所需种苗均由富锦县苗圃拨给。

  1964年,恢复绥滨县后,在县城西北隅处建苗圃1处,购置土地76.1亩,当时配备干部1人,
工人8人,打井1眼,购置马拉抽水机 1台,地区森林经营局从富锦县苗圃调拨马3匹,胶车1台。
当年完成育苗51亩(落叶松4亩、樟子松2亩、赤松 3亩、籽椴10.5亩、黄波罗7.5亩、榆树15亩、
杨树2亩、杨插条及育大苗7亩)。同年6月,向省厅请示批准,扩大苗圃土地32.2亩,后经逐年
增置苗地,总面积已达163.9亩。

  1965年育苗40亩,因遭受自然灾害毁掉3亩,实有育苗面积37亩。

  1966年北岗林场又建苗圃1处,面积为75亩。1970年林场迁移交县苗圃。

  1983年,对苗圃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主任、会计、技术员实行浮动工资奖励的生产责任
制,每年暂借工资额的 70%,余者为浮动工资,年终由局检查验收评分,按得分多少支付工资
和奖励。职工实行生产大包干责任制。承包期取消一切福利待遇。每月先借给 70%的工资。年
终结算。本年育苗78.9亩,占年计划的132%,新播落叶松种苗,在春季多雨涝地。秋季干旱的
情况下,产苗量达到按规程要求的亩产20万株,比上年提高一倍多。

  1984年2月24日,苗圃还继续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浮动工资改为20%,领导与后勤人员
直接和生产任务、经济效益挂钩。实行评分制,并分别签定了生产承包合同。促进了生产积极
性,是年育苗完成172.3亩,占年计划的137%。

  1985年,除局占用的圃地外,尚有圃地面积 185亩(北岗苗圃在内),本年育苗73.3亩,其
中新播落叶松24亩、锦鸡儿0.5亩、侧柏3亩。榆树1.5亩、杨大苗26.3亩。鱼鳞松大苗4亩、落
叶松换床14亩。年末有职工 9名,其中干部5名(技术员2各)。并有手扶式拖拉机1台。拖车1台,
胶轮车1台。

  (二)场、队、办苗圃

  1966年社队办苗圃15处,育苗124.4亩(绥东公社12.6亩、绥滨镇29亩、北岗公社27.1亩、
连生公社13.6亩、忠仁公社23.7亩、大同公社18.4亩)。中兴林场在低洼地整出圃地163.9亩。

  1967年,中兴林场育苗48.3亩,全县育苗达300亩。

  1968年,社场苗圃达23处,专业人员达48人。

  1969—1972年,全县场社苗圃育苗 297.3亩,其中中兴林场17.4亩、北岗林场52.5亩、新
建林场48亩。

  1973年,水利科护岸管理站在绥东、东升、大同、敖来、新建等堤防段各建苗圃 1处,当
年育苗26亩,专业人员26人。

  1977年,水利科涝区管理站,在长春大桥附近建大型苗圃1处,育苗120亩。

  1979年,县革委提出队队办苗圃,每队15亩,亦可大队为单位办。 本年全县育苗达4 246
亩。社队苗圃达148处,166个大队中90%大队办了苗圃,育苗面积3 750亩,专业人员167人。

  1983年,县建委城建处,在县城东建苗圃1处,育苗32亩。

  1985年,由于县内苗木自给有余,育苗面积缩减到379.3亩,其中各乡村 (苗圃112处,专
职人员112人)育苗371.8亩。

  (三)苗种来源

  1964~1971年,本县用针叶、黄菠罗、水曲柳、胡桃揪等树种,均由合江地区森林经营局
按需种计划拨给。杨树种子金是佳木斯市予以解决的。1964年在佳木斯市收购松树种子 236斤;
1967年收购榆树种子140斤。1971年从佳市调入杨树种子50斤、榆树种子3 000斤。

  1970年8月4日,县组成远征专业采种队99人,到大兴安岭额尔古纳左旗金河林业局,共采
集落叶松球果8.4万斤。出种4 266斤。

  1974年 1月,派人去吉林省白城地区杨树良种场引进优良品种杨苗10万株,其中一级北京
605号杨苗1.12万株、二级白城2号杨苗 2万株,填补了本县优质速生、成林快、成材早的杨树
种苗。

  1976年2月,从白城地区杨树良种繁育场和白城市苗圃引进北京605号杨条50万株、小乘黑
杨30万株、小青乘黑杨25万株。同年合江森林经营局调给红松种子300斤,落叶松种子15斤。

  1977—1978年,从白城地区引进北京 605号杨萌条13万株、小乘黑杨25万株;从辽宁省购
入落叶松种子50斤;从吉林长白山购入落叶松种子150斤。

  1979—1980年,所需落叶松、樟子松种子均从桦川横头山林场、鹤北林业局购入。

  1981—1983年,所需落叶松种均由大兴安岭贩进种子。从河南土产公司购进白榆种子8 500
斤;从汤原购入胡枝子树种2 000斤;从佳木斯市园林处购入榆树种2 000斤。

  二、林场(站)

  (一)中兴边防林场

  1965年 6月,在省林业厅勘察设计队协助下,于黑龙江右侧沿岸2—5公里处,规划设计中
兴、同仁、三号 3个边防林场,东起黑松两江汇合处,西至萝北县界的三间房,总长80.8公里,
总面积38万亩,其中中兴27.5公里。面积为9.66万亩;同仁22公里,面积为9.1万亩;三号31.3
公里,面积为19.3万亩。此地之所以建林场,是省委、省人委为了水土保持,治理江河,保疆
守土,尽快造起绿色屏障,而责成林业厅规划设计的。是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建设的全省47
处边境国营林场之一。同年9月开始建场。仅有干部2人,工人2人,场部设在中兴村南1.5公里
的林岗上。

  1966年秋,造75亩,其中直播胡桃2.7万穴为60亩,栽果树15亩。并且为下年度整地202亩,
可植造8.8万穴。尚整出苗圃地19.4万亩,此年省予算基本建设投资16 400元,建综合用房200
平方米,购置帐蓬2架。苫布2块。

  1967年,完成造林679亩。育苗48.3亩,产成苗22.8万株。同时还购置马 3匹,打水井1眼。

  1969年,林场列入国家计划,并予以投资。当年安装通讯线路1.5公里,购置拖拉机1台。
本年完成造林300亩,育苗17.5亩。同年12月5日,本县初高中毕业生,响应上山下乡号召,经
劳动部门批准分配到林场34人,干部、工人已达56人。

  1970—1971年,新增建住宅面积442平方米,安装输电线路1.5公里,购置胶轮机车 1台,
建办公房150平方米,建单身职工宿舍150平方米,林道建成10公里,建桥函2座,购迸植树机2
组。油罐1个,水泵 1台,马1匹,除草机1台。造林3 208亩,育苗30亩。1971年,上山下乡知
识青年转为国家固定工人。

  1972年8月,黑龙江洪水漫堤,前后涨落2次,低洼地水深达 2米之多。持续40多天。淹死
各种幼林2 000亩。

  1975年11月14日,合江地区营林局通知由省勘测设计的同仁、三号边防林场决定停建。

  依据现在情况,可设 2个林业管理站,人员编制内部调剂解决,由中兴边防林场统一领导。

  1980年 5月,根据合江地区行政公署(80)22号文件要求,成立边防林规划设计领导小组,
对边防林规划设计的原则是:凡沿黑龙江我测 1 000米处,均作为边防林规划设计范畴,列入
国营造林计划。规划结果:边防林区域总面积27.9万亩,其中天然林 4.7万亩。柳条通46 440
亩,苗圃60亩,人工林7 800亩,需逐年退耕还林6.9万亩。荒地6.2万亩。

  1982—1983年 3月10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山权林权的指示精神,发给了林权证,原有
经营面积60.1万亩,稳权后经营面积缩减到 406 860亩。林业生产开始实行经济承包生产责任
制,林场职工亦亲自动手参加造林,面积达1800亩,占全场任务的62%。

  1985年,场内实行了场长负责制,由场长自行组阁,决定本场事宜。同时实行领导岗位津
贴。工人实行场内投资贷款进行生产承包。

  本年林场经营面积仍是40.7万亩,其中有林地 8.6万亩,立木蓄积39.7万立方米。职工已
达47人,其中技术员2人,有大中型拖拉机 2台,小型拖拉机1台,拖车2台,轻重耙各1台,机
引犁1台,割灌机2台,水井1眼,林道2公里,防火线20公里。通讯线路2公里,房舍面积1 789
平方米。

  (二)新建林业管理站

  本站原系1969年 9月建立的新建林场,人员是由北岗新型经营林场转移过来的(因场撤消)。
于1975年11月14日,合江地区营林局营秘便字 8号文件通知:该场由于施业区划界线不够明确,
土地有减无增,规模较小,不易建场。应改为林业管理站,直属县局领导。1969年兴建当年建
简易土草房240平方米,做为办公室、宿舍和食堂所用,年末职工达20人。当年完成整地168亩。
完成天然林间伐抚育1 000亩。

  1970年,购置马4匹。胶车1台,建房屋400平方米。打水井1眼,经营林地面积3.5万亩。

  1971年,增设通讯线路10公里,输电线路1公里,修筑交通道路 1公里,建房250平方米,
发电用东方红引擎1台,购买马5匹。当年造林700亩,为下年整地2 200亩,建场时分配来的青
年转为正式工人。

  1972年 3月,经县革委决定,将“五七”干校全部农机具和一些固定资产移交给林场,其
中有胶轮机车 1台,链轨机车1台,马8匹,胶车1台,房39间,土地2 800亩,11名工人。本年
造林2 430亩,完成育苗22亩,产苗125万株。年末职工已达37人。

  1973年8月至9月末,省森林资源调查局和林业科组成调查组,开展了天然林调查规划工作,
重新区划林小班,并绘制成图。这次规划林场土地面积26 955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1 765亩。
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2 460亩,疏林地 270亩,新造未郁闭林地2 685亩,苗圃用地45亩,
荒地1.63万亩。

  1983年 6月30日,颁发林权证后,实行了经济承包生产责任制,签定了生产承包责任状,
按月予支工资额的70%,年终统一结算,按规定实行奖罚。

  1984年,进一步完善了生产承包责任制,又重新确定了经济承包具体办法。采取大包干的
承包形式,承包育苗。抚林、抚育和管护的整个生产过程,承包期为 2年,按质、按量、按成
活率计酬。站方根据合同规定定期检查评比和结算报酬。

  1985年,实行了站长负责制,由站长自行组阁,决定本站事宜。本年站内增加手扶拖拉机
和拖车各1台,割灌机1台。在林业用地中,已有林地4 035亩,其中天然林1 695亩,人工林2 340
亩,疏林地4 980亩,未成林的造林面积1.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