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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鲟、鳇、鲑鱼生产与鱼籽加工

第四节 鲟、鳇、鲑鱼生产与鱼籽加工




  一、鲟、鳇、鲑鱼生产

  鲟鱼、鳇鱼、鲑鱼是黑龙江的特产,而鲟鳇鱼籽又是黑龙江的名贵产品,远销国外。从1959
年开始。国家对鲟鱼、鳇鱼、鲑鱼就实行统一收购全额上调的政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1982
年 6月颁布了《关于加速发展渔业生产的决定》中,明确规定鲑、鲟、鳇鱼及其鱼籽,由国家
统一收购,不准进入集市贸易,不准议购议销。绥滨鲑鱼生产日渐下降,1977年全年收购 400
尾,1 400公斤。1982年收购鲟鳇鱼13 912公斤。1983年只收购上来20尾, 70公斤。1984年收
购12 064.5公斤。

  二、鱼籽加工

  绥滨于1980年开始加工鲟鳇鱼籽。水产供销公司在黑龙江联合北口子,建立一座简易加工
厂,当时只是用土法加工,调给合江地区水产公司内销。1982年黑龙江省外贸公司和西德签定
合同,绥滨开始鱼籽新法加工。省外贸支援冷藏车1台,当年加工鲟鳇鱼籽1 007公斤,其中新
法加工507公斤,全部上调给国家。1983年又在中兴乡,建立一所150平方米的标准化的鱼籽加
工室。从此,绥滨成为省内鲟鳇鱼籽加工的重点地。

           历年鲟鱼收购、上调、鱼籽加工统计表
  表4—43 单位:市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