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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手工业改造

第二节 手工业改造



  1955年,贯彻中共中央过渡时期总路线,对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同年 8月,绥
滨镇的郭东华等 7家洋铁铺组织起第一家手工业合作社。1956年,绥滨镇、绥东、连生、集贤
等百余家手工业作坊按行业组成了铁工、木工、铁木工、服装、皮革、薄铁、酱园、编织等13
个手工业合作社,有社员302名。

  合作社为集体经济,自负盈亏,实行股份制,入社社员以自带工具,资金等折合成股。社
员按月发工资。年末还按股分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