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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二轻工业

第二节 二轻工业




  绥滨县的二轻工业现由二轻局管理,二轻工业是由私人手工业发展起来的以生产农具及人
民日常生活用品为主的手工业企业。解放初期,绥滨有手工业作坊45家。职工百余人。1955年
发展到百余家,职工有 302人。1956年绥滨手工业者组成13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受富锦手工
业联社领导。合作社生产所需原料,产品销售,资金贷款,统由富锦县手工业联社安排,纳入
国家计划。合作社成立后,工业产值、产品产量,利润稳步上升,1957年手工业生产值31.1万
元。

  1958年 4月,富锦县将绥东乡被服社、铁木社、绥滨镇编织社、连生乡被服社,铁木社、
集贤乡铁木社、被服社移交给当地农业社。将绥滨镇的铁工社、木工社、皮革鞋帽社、酱菜社、
服装社、薄铁社合并成立 3个合作社。合并后,由于行业不同,生产性质不同,很难组织生产,
生产效率下降。合并不到一年各社发生不同程度的经营亏损,仅铁木社一家亏损达6万元。1961
年党中央提出“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富锦县手工业联合社根据省计委下达
的《关于按行产品归口编制调整方案》精神,重新整顿生产组织,将绥滨镇 3个合作社,恢复
到原来的6个合作社,生产逐步上升,1963年总产值和产品产量恢复到1957年水评。

  1964年恢复绥滨县制后。成立县手工业联社。管理绥滨镇的农具厂、木器社、皮革鞋帽社、
编织社、酱菜社、被服社、薄铁社,绥东公社的铁木社、马具社、被服社、忠仁公社的铁木社。
有职工800人,年产值54.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5.2%。主要产品有胶轮车棚、车马鞔具、柳
条制品、麻绳、木制家具、木制炊事用具、日用木制品、服装、鞋帽、铁制小农具等。1965年
增设了弹棉、钟表修理、刻字等行业,1968年 9月,成立工交革命委员会,将手工业联社撤销。
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绥东铁木社、马具社、被服社、忠仁铁木社交当地革命委员会领导。
“文革”期间,工业生产虽然受到干扰破坏,但二轻行业的广大工人坚持抓革命促生产、工业
产值不断持续稳定增长。1976年全县集体手工业总产值221.7万元,比1964年增长4倍多。1977
年后,县二轻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1977年薄铁社、木器社、化工社、编织社、服装社、
皮革社、钟刻社改社为厂。1978年后,建立了橡胶厂、造纸厂。1979年工业产值 237.5万元。
职工 531名。1980年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政策。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破除了报
酬上的平均主义,企业由生产型向经营型过度,产品由国家包销,转为市场调节,在行业竞争
中,因手工业企业产品单一,成本较高,打不开外向市场。因而多数企业生产不景气,产值、
产量大幅度下降,除农具厂生产的暖气片外,各厂均无定型产品投入市场。1981年继造纸厂,
橡胶厂停产倒闭后,木器家具厂也停产,鞋帽皮革厂、服装厂缩小生产规模,分开经营,产品
自产自销,以销定产,仅能维持现状。1985年二轻系统有通用机械厂、白铁制品厂、服装一厂、
服装二厂、酱菜厂、弹棉厂、鞋帽厂、鞋毡厂等 8家,年产值160万元。比1976年下降1.3倍多。
职工310人,比1976年减少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