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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乡镇工业

第三节 乡镇工业




  绥滨乡镇工业(1984年前称社队工业)是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时兴起的工业。1958年人民公
社化后,在城乡掀起“全民大办工业”的热潮。绥滨、绥东、北岗、连生、忠仁等公社先后办
起炼油、轴承、砖瓦、机修、小水电、铁木、皮革、缝纫、化工等工业企业。各生产队全部办
起化肥厂、淀粉厂等。5个人民公社共办工业企业139家,一哄而起的工业企业。如土法炼铁、
草炭炼油等,项目繁杂,规模不等,原料缺乏,技术落后,产品质量低劣,浪费了大量人力财
物,经济效益很差。1962年国家实行经济调整,这些社队工业相继“关、停、并、转”。原历
史较久,生产稳定。原料有保证,产品又是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工业项目,保留下来的
有绥东油厂、铁木社、被服社、马具社、忠仁铁木社、绥滨镇砖厂等。1964年恢复县制后,以
上 4社归县手工业联社,社队企业仅剩绥东油厂和绥滨镇砖厂两家。年产值26.7万元。1969年,
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绥东铁木社、马具社、被服社,忠仁铁木社交由当地公社管理。社队企业
发展到 7家,年产值56.4万元。1970年国务院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后,农村社队办起一
批农机具修理、磨米坊、油坊、粉坊,豆腐坊等为本地群众服务的社队工业。至1976年全县已
有社队企业22家,遍布全县 8个人民公社,年产值274.2万元,从业人员713人。1976年县革命
委员会设立社队企业科由主管农业的县革委副主任兼任科长,统管全县社队企业。1978年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国家实行对内搞活, 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1979年 7月,国务院颁发了
《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给社队工业开辟了发展道路。1979年后, 全县各乡
(镇)先后办起了较大规模的啤酒、制砖、造纸、亚麻加工、制油、轴承、粮食加工、肉禽加工
等工业企业。1984年年产值超10万元以上的乡镇工业发展到11个,其中绥滨镇办啤酒厂年产值
304万元。1985年全县共有乡(镇)村办工业企业295家,职工近2 000人,年产值731万元,占工
业总产值的41.46%,上缴利税 166.1万元,用于发展农业资金33.2万元。乡镇工业产品北国牌
啤酒是县的“拳头”产品,红砖产量占全县红砖产量的 2/3,粮油加工是国营油米加工厂产量
的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