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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邮政管理

第四节 邮政管理




  一、劳动管理

  民国时期,邮局初建,只有局长、业务员 2人,总览全局业务。伪满后期升格为五等邮局,
职工增至 9人。投递、封发、汇兑、储金、保险等业务分别由专人担任。1946年邮政电信合并
共有职工12名。1950年降为邮电所后,人员有所变动。1964年恢复县级邮局共有职工52名。1969
年邮政、电信分开,人员增加较快,1973年两局合并,职工增至 140人。1985年未有邮政、电
信职工 185名。分设营业、发行、投递、封发、机要、业务检查、报务、话务、市线、长机、
市机、动力、农线等13个班组。

  “文化大革命”时期,职工思想混乱。劳动纪律松驰,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砸乱。1969
年邮电局实行“军管”县人武部派军代表担任邮电局领导。1979年国家邮政部颁发《邮电职工
守规》,全县整顿劳动纪律。1981年初步完成恢复性整顿,1981年12月经省邮电管理局验收合
格。1985年全局出勤率为96%,全员劳动生产率1 520元。

  解放前,邮政外勤工人冬季发棉坎肩1件,夏季发绿色标志外上衣1件。机线外勤工3年1件
棉大衣,解放后,国家关心邮电工人的健康,逐步完善和提高邮电工人劳动保护。1952年开始
邮电外勤工人发给棉大衣、皮帽、防寒鞋。夏季发给工作服,胶鞋、雨衣、雨靴等。1964年棉
大衣改为短皮大衣。1980年邮政、电信营业、话务、报务等内勤职工每人每年发一套邮电绿色
标志服。工作人员劳动条件逐渐改善,营业室、话务机房夏季装有电风扇,冬季全局用暖气供
热,劳动环境清洁舒适。

  二、业务管理

  邮电部门业务规章制度历来严谨、解放后经多次修订改进,更臻完善。邮电局执行的《邮
电业务使用规则》等13种规章制度,是邮电职工多年劳动成果的总结。文革期间很多行之有效
的规章制度被“砸乱”。1979年国家邮政部重新修订出版13种规章制度。邮电部门建立服务公
约,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制度,强调局长跟班作业,严格执行各班组,支局(所)自
查互检,交接验收,平衡合拢,电报稽核,复述复校等管理制度,局长和检查员除在局内进行
业务核检外,还定期、不定期的走访用户,征询意见。地区、省邮电管理局经常派检查组到县
局检查业务。并组织各县邮局联合互查,1985年绥滨县邮电局在合江地区互查评比中封发评为
一类,营业汇检,电报,机要等项被评为二类。

  三、计划、财务管理

  1964年县邮电局配专职计划员,负责全局经济活动分析。根据省邮电局下达的计划指标,
编制本局财务收入、费用支出、业务质量等计划。按年、季、月分解下达到各支局(所),班组。
以此考核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计划员按时向局长和上级主管机关提供各项计划完成情况和统计
资料,做为局长和上级主管机关指导工作的依据。

  邮电部门自民国时期建局以来,财务收支,由上级统管。解放后,属于中央直属企业,人、
财、物三权在上,县邮局按月上报费用预算,由省邮电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开支。月终向省邮电
管理局编报财务决算核销。收入全部上缴,不准坐支挪用。

  1956年农村电话机械移交给县邮电局,在邮电局内部实行国营,“农活”两套核算帐目。
“农话”单独核算,实行收支差额结算。由地(市)邮电局审查,结余上交省邮电管理局,亏损
由省局弥补。

  1981年省邮电管理局为了调动基层企业的积极性,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实行“收入挂勾,
差额包干,超额分成”办法。绥滨县邮电局属于支出大于收入的单位,与省邮电管理局“倒四
六”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