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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电信

章下序



  民国18年(1929年)绥滨农事发达,工商兴旺,县城人口密集。当地商绅集资由县政府出面
申请哈尔滨电政局批准,建立绥滨县电话电报局。架设简单电话线路,长途电话北通萝北,南
通富锦。县城装设30门电话总机一部。县公署、公安局、税捐局、大兴号、申通号等官商部门
分装单机。中兴镇、绥东、广信公司、火犁公司等乡村垦殖企业也通单线电话。当时电报通过
电话口传至萝北富锦转发。因线路设备简陋,通话质量不佳。1932年松花江洪水泛滥,城乡电
话杆线尽被溃毁,电报、电话业务中断。

  伪康德元年(1934年),日伪政权为了强化同各区警察署联系,建立了警备电话 (日伪军警
专用)。伪康德5年(1938年)警备电话长途可通萝北、富锦。县内警察小队、分队皆通电话。线
路618杆程公里。伪康德8年(1941年)始建民用电报、电话局,局长和报务员系由日本人充任。
隶属牡丹江电报、电话管理局。电报、电话多为官、商、仕绅所用,业务量甚少。1945年日伪
政权被推翻,警备电话杆线被破坏。1946年由县政府接管,恢复电信业务,与邮政局合并。1949
年绥滨与富锦合县、绥滨县县级邮电局降为邮电所,电话按农村电话管理,保留松花江垮江明
线,可与富锦通长途电话,电报口传至富锦。1964年县治恢复后,电信事业有较快发展。长途
电话直达佳木斯、富锦、萝北、鹤岗。1978年开通市内自动拨号电话,结束了50余年的手摇电
话历史。市内用户从1964年的29户发展1985年的 378户,增加13倍。农村电话普及至村委会。
乡村两级电话单机 350部,农村1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都改用“中天”式交换机。电报由口
传到手按电键,又发展为电传电报。电报利用率1985 年已达26 269份,比1964年增加5倍多。

  1981年邮电局进行企业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电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1984年话务组试行经
济承包责任制,超计划收入部份按合同规定与话务员分成。从而调动了话务员的积极性。1984
年长途电话接通率 92.3%,创历史最好水平。企业、职工个人收入增加。1984年邮电局领导班
子进行调整。在邮电领导岗位工作数十年的老领导退居二线或离休。一批青年技术干部走上领
导岗位,绥滨县电信事业在改革的道路上开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