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八编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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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城建设始于民国15年(1926年),县治从绥东迁此,是时农业新辟,商贾云集,县城
人口逾万,经济一度繁荣,城区房舍,街道初具雏形。1932年松花江洪水泛滥,县城房屋大部
毁于水灾。加之日军入侵,兵连祸结,人口锐减,经济萧条,日伪占领绥滨期间,强征民工修
建城墙、炮台、官厅、公馆,而民用建筑和公共设施毫无建设。解放前城内民房不及 1万平方
米。1949年县治撤消,绥滨变为富锦县十六区。1964年以前,仅有十余栋旧式青砖房,无一新
式建筑。居民吃土井水,点煤油灯,街道泥泞不堪,与乡村无异。1964年县制恢复,县政府制
订出了城镇近期和长远规划,逐年实行。经20余年的建设。至1985年县城建筑公私房屋459 493
平方米,房屋结构已有明显变化,半穴居式的地窑子和马架房已经绝迹。70年代后期城镇居民
已不建土草房,新建房屋全部为砖木瓦结构。80年代初,公用建筑则向高层发展,至1985年县
城已有二层以上楼房55座,大部份建在松滨大街两侧,装点市容,十分壮观。1980年后,民用
建筑全部设计新颖、宽敞明亮,装璜讲究,全部砖木结构。1985年县城已有私人建的二层楼房
4座,并出现绥东镇农民盖楼房的新事物。
1964年后城区道路逐年整修。拓宽加高铺垫砂石。1979年首次铺装松滨大街柏油路 2公里。
先后整修街道16条,开通巷道78条,使城区形成棋盘式巷道网。1966年发电厂建成发电,向全
县11个乡(镇) 154个村屯供电,从而结束了点煤油灯的历史。1980年,县城自来水工程开工,
至1985年已有37%的居民吃上自来水。1983年,发电厂实现电热联户,使县城143个机关、团体、
学校和 309户居民集中供热。绥滨县地势低洼,受松花江水倒灌和内涝威胁,1932年和1960年
两次大水,城内积水可以行舟,居民深受其害,1965年以后,逐年挖掘排水沟。主要街道两侧
用石块砌筑明沟和暗沟,1982年县政府投资10万元在江边修强排站一处。松花江城防江堤,逐
年加高培厚,1981年夏,松花江水位高达61.6米,县城安然无恙。一条东起渡口西至敖来电灌
站全长2.7公里的石砌护岸大堤使县城江防更为牢固。
1983年开始进行文明城建设,使绥滨县城面貌一新。绥滨已成为高楼丛立,街道宽敞,绿
柳成荫,花卉联片,秀丽典雅的新型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