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城建规划
第二节 解放后城建规划
1949年绥滨降县为区镇,城镇建设无大变化,城内居民仅千余户,人口不足 5干。街道空
矿,房屋星稀。1964年县治恢复,县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厂、商店陆续兴建。县政府为
了统一规划县城发展方向,本着“从现状出发,结合长远发展”的方针。制定出县城发展规划。
发展方向:根据县城地形西高东低和风向偏西风多。充分利用松花江水运条件,近期建设
由老城区向西发展至西大桥。1970年后,开辟老城区东坝外工业区,城北随老城区平行发展。
城镇布局:老城区填空补实,多建住宅。城西新区为居民区。松滨街两侧定为商业中心,
为机关、事业单位和文化娱乐单位的集中区,以新建楼房为主,影响新建筑的原有土草房作必
要的拆迁。城东坝外靠近码头,排水条件较好,做为工业区和仓库区,各单位建设用地必须按
规划原则,申请城建部门审定批准后,方可动工建筑。
城区朝向:老区建筑朝向以子午线偏西约30度,日照长,采光好。1960年发电厂建在城西,
厂房及其附属建筑取正子午线磁北向,与老区街道房屋形成约30度斜角。经过研究论证决定新
建房屋仍以老城区朝向为准。新建街道朝向与老城区街道取直。
房屋结构:新建房屋以砖木瓦结构为主,资金不足可建部份土草房,以解决职工住宅不足
的临时应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