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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用建筑

第二章 城镇建设

第一节 公用建筑




  民国15年(1926年)绥东设治局迁治所于绥滨,在西门里建草房数问,后被土匪烧毁。

  伪满康德 2年(1935年),伪县公署建参事官公馆及职员宿舍228平方米,投资伪币7 000元。
(今绥滨镇政府后院),伪康德 5年(1938年)建伪县公署,中间主楼两层,两翼为平房,有地下
室,砖木结构瓦房盖,总面积约 500平方米(今第五中学)。以后又建有邮电局,大兴小学,青
年讲习所等房舍,均为砖木结构。

  1949年至1960年无新的公用建筑,1960年东北农垦总局在镇西建火力发电厂一座,厂房及
附属建筑物2 200平方米,主厂房三层楼高16米,投资150万元。1962年停建,1965年移交给绥
滨县政府。这是绥滨首批现代化高层工业建筑物。

  1964年县制恢复,国家基本建设投资逐年增加,至1985年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累计已
达6 000余万元 (不包括“三权”在上的企事业单位和预算外自筹资金)。其中新建房屋建筑面
积已达20余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和速度大体可分三个阶段:1964年至1967年,县治初复,各机
关、团体、学校、工厂等单位陆续建成。国家在基本建设投资上予以重点照顾。三年总投资639.4
万元,县政府大楼、公安局、医院、电影院、文化馆、工会俱乐部、发电厂、印刷厂、砖厂、
制材厂、农机大修厂、第一旅社等公用建筑均在此期间建成,同期建筑职工住宅11 141平方米。
1976年至1979年,投资重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和工业改造。蜿蜒河治涝工程、黑龙江护岸、发
电厂扩建、新建淀粉厂、砖厂轮窑等大型项目均在此期间建成。总投资1678.8万元。1980年后,
国家用于提高人民生活,改善人民住宅条件的投资增加。公共建筑趋向高层化,建筑风格和设
计装璜有所突破。容纳千人以上的文化宫建于1982年。绥滨宾馆高5层,建筑面积2 060平方米,
投资74万元。县医院门诊大楼,第二商店等相继建成。1979年至1985年建 2层以上楼房55座,
仅1985年就建成15座,总面积22 332平方米。绥滨县城开始由乡村集镇向近代化城镇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