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民用建筑

第二节 民用建筑




  1973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黑龙江省文物考古队在绥滨县福兴乡同仁村发掘出南北朝
时期北方“勿吉”人遗址 1处。清理出两座住房遗址,面积结构特殊,地穴式。穴壁四周用木
板铺成,室内亦用木板铺成∩字形,类似以后的“圈坑”。房屋中心有灶,内有火种。摆有生
活用具和生产工具,如:盛水的陶瓮、陶罐、铁锛、铁锨等,经专家鉴定这是当时“勿吉”人
居室,文献记载“勿吉人筑城穴居,屋形似冢,开口于上,以梯出入”。

  清代末期,内地居民迁入此地者渐多,宣统 3年,清朝政府在此地清丈放荒,外省商贾官
僚纷纷来此地占荒,招引内地贫困农民为其典地“耪青”,人口随之大增。外来贫困佃户。为
了安身避寒。举家挖地而居,谓之“地窨子”,是一种半穴式的住屋。平地下挖数尺,上架粗
树干覆以茅草,出口处有台阶数级,拾级而出入。室内有土炕连锅灶,大者十数平方米,小者
仅居一、二人。

  民国初年,年景丰收人民生活比较安定,各开荒点和沿松黑两江流域出现若干村落。在此
安家落户的居民开始建造土草房子,土坯或草垡筑墙,高梁稽茅草为盖。有窗有门。另一种马
架房为一大筒房,大山墙开门,南北比较长,房檐低矮。地窨子和马架房皆为炕连灶,室内无
间壁,夏季闷热,冬季做饭烟气满屋。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县城临街商店开始建造“一面清”的半砖半土的门市房,并使用
玻璃窗。富裕商户和地主开始建造青砖瓦房,伪满时期正大街和南二道街砖瓦半砖瓦结构的商
店门市房已有20余户。私人独家砖瓦房小庭院 2处。但大多数城乡居民仍以土草房为居室,房
屋结构略有变化,多为座北朝南的正房,两间式或三间式为一栋,灶房和卧室分开,室内对面
大火炕,一家老少不分男女皆同室同炕而卧。有两家居一室者,夜间挂一布相隔谓之“幔帐”。
这种房屋结构和居住形式,在农村一直延续到80年代才开始改变。1964年以后,县城公房宿舍
多数为砖木结构。私人住宅由土草房逐步改为半砖半土的“一面青”。1980年后,私人建房面
积激增,1980年至1985年私人建房45 740平方米,占全部私产房屋面积的 37%。相当于1949年
的房屋总面积的7倍。1985年县城有4户私人建造2层楼房,每栋200平方米,新建私房全部为砖
木结构。部分房屋造型美观。式样新颖。普遍采用高基础,大窗户,铁瓦盖。室内布局多样化,
有门廊、卧室、客厅、厨房、贮藏室。个别民用住宅还设有洗澡间,多数居民家庭有沙发、立
柜、酒柜、写字台等高档家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