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城防江堤
第七节 城防江堤
民国9年(1920年),绥东设治局设治员涂廷协率当地居民在敖来村南江岸修土坝长1公里,
可作路,亦可御防水患,此乃绥滨县最早的防洪堤坝。1935年(伪康德 2年)由伪三江省公署投
资伪币6 680元,征集民工修江坝1 000米,沿江码头上下以木桩块石护岸,颇为牢固,至今在
第一粮区南墙处江边水下木桩依稀可见。1951年,富锦县人民政府为根治松花江水患,动员全
县民工3 000余人。自春至秋,历时 5个月,修江北大堤数5公里,江堤由西至东沿江而下,与
绥滨城平行,至老东城墙脚下,以九十度角转向北 350米,又向东伸延。在县城东甩出大面积
土地为洪泛区(现在的工业、仓储区)。以后,逐年加高培厚江堤,日趋牢固。1985年,城防江
堤加高到海拔64米。1981年暴雨成灾,水位达 61.60米,城区安然无恙。为了使城东工业、仓
储区不受洪水威胁,1981年起县政府逐年组织县城职工抢修第二道土坝,延长线 1 200米,五
年连续抢修,至今已初步成型。1972年以来,水利、城建等部门为加固城防江堤,耗资72万元,
用块石、水泥砌筑永久性护岸堤坝。因施工质量不佳,经年被水浪冲刷块石松动堤坡塌陷,使
城防大堤残破泄漏,危及城镇安全。1985年国家拨专款 128万元,重修城防大堤,东起渡口西
至敖来灌站,全长 2 700延长米,全部以柳条、木桩、块石固脚,水泥预制块护坡。当年已完
成1 300延长米,计划两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