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发展
第三章 乡村建设
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发展
清光绪年间,本地居住部分赫哲人,以渔猎为生。后内地贫民来此开荒种地,为了生活和
劳动方便,将房屋散建于依岗朝阳的田园地间。随着迁民和投亲靠友来此谋生者日增,人们逐
渐聚居。民国初年沿松花江和黑龙江流域已有若干村落,小则几户几十户,大者近百户如高家
屯,敖来密、三间房、沙家窑等。伪康德 5年(1938年),日寇为了镇压抗日军民,便于统治实
行“集家并村”制度,将分散村落,强行搬迁,烧房毁屋,集中到大部落。解放后居民才得以
重建家园。随着土地的开发,农村经济蓬勃发展,乡村建设日新月异。县境内的国营二九○农
场和绥滨农场场部建设30余年,人口逾万,商业、工业、文化教育、交通道路等建设颇具规模。
县直辖2镇10乡156个村(其中中心村25个)住户20 163户。农村人口92 999人,乡(镇)村建设用
地64 26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