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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乡村房屋建筑

第二节 乡村房屋建筑




  解放前,农村房舍庭院甚为简陋。外来移民多住地窨子,后来生活略为好转,则在地上建
马架房或大房。建房材料就地取材,以土草木料为主,以草泥混合而成的“拉哈辫”和土坯为
墙。梁、檩为小径原木,房盖苫茅草,一般为 3间,中间为灶房,两边为居室。人口少的人家
则为 2间房。1居室、1灶房、贫困户住马架子,低屋矮檐,室内阴暗。由于土草房造价低廉,
可就地取材,保暖性好,适宜北方的寒冷气候,加之农村经济落后,农民生活不得温饱,无力
改善居住条件,土草房一直沿续至今。解放后,地窨子已经绝迹,马架房逐渐减少,但房屋结
构无大变化。1982年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农民收入增加,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部分富裕人家,
开始注意改善居住条件,盖砖房。1985年末统计,全县乡(镇)村住宅总面积 893 500平方米,
砖房占17.4%。1985年新建住宅4 020平方米,其中砖房占92%。绥东镇1户农民建1座240平方米
2层楼,开创了农民盖楼房的先例。1985年农村人均住房4.8平方米,高于县城人均居住面积1.7
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