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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隶属机构

第二节 隶属机构




  一、房地产管理处

  1964年在绥滨镇房地产管理所的基础上组建。隶属于建设科领导,其职责是管理城镇公产
房屋的维修、住房分配、收租费、城镇土地使用审批等。体制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以房租
收入为其经费来源。1985年企业改革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租养房,县财政略有补
贴。

  二、市政工程处

  原为建设科城建股,1982年改事业单位为企业管理。负责市政工程建设 (包括公共建筑,
城区道路)。职工36名,备有汽车、压道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

  三、城乡建设管理处

  城建处与农建股合并而成,负责城乡建设规化,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现
有职工41名。

  四、建筑设计室

  1964年工程队设有技术室,兼做简易工程设计,1982年成立建筑设计室,经省建设厅考核
批准。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实行有尝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现有技术员 1名,绘图员两
名,承担全县民用建筑和大部工业厂房的设计任务。

  五、环境卫生管理处

  1964年在绥滨镇卫生队的基础上组建而成。负责镇内主要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生活
垃圾清运。1968年划归卫生科领导,1981年2月改属建委领导。增配汽车1台,四轮拖拉机11台,
清运垃圾不再使用牛车。1985年有职工66名。1983年春开始清扫松滨大街,每天 1次。县城生
活垃圾日产约250吨,设垃圾点197个,垃圾箱20个,基本做到日产日清。1982年在城内住宅区,
群众集会处和农贸市场设铁公厕12个。原由环卫处设专人清扫。1984年农村大粪车进城掏粪,
并负责清扫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