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九编 商业·工商管理·物价
第一章 商业
章下序
清朝末期,绥滨地方开始有人定居,民国 2年(1913年)开始有商业活动。随着人口的增加,
商业也逐渐发展兴旺。民国15年(1926年)因粮价上涨,垦民猛增。全县商业发展到 200余家,
形成了绥东镇、敖来密镇、中兴镇、安澜镇 4个商业点,其中绥东镇和敖来密为最兴旺。这一
时期的商业活动主要以收购和出口粮食、销售生产用品为主。交易的粮食2万石(每石350公斤)。
1932年,由于日军的入侵和松花江水患,绥滨商户全部倒闭。水后商业活动稍有恢复,由
于日本侵略者对粮食和主要生活用品实行配给制,严重阻碍商业的发展,商户多数停业。
1945年 8月绥滨解放以后,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商业也有了发展,县内不但有了国营商业,
城乡各地兴办了供销合作商业,私营商业也随着发展起来。这一时期的商业活动,主要是收购
粮食和销售生产和生活资料。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绥滨地区的私营商业改造为集体商业;1958年人民公
社化,把供销合作社集体商业变为全民经济;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供销合并,取消了集体
经济,商业变为单一国营经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方针指引下,国营、集体、
个体商业全面发展,形成了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为主体,私营商业为辅的多渠道商业体
系。到1985年末,全县有国营商业124户,集体商业 177户,个体商业1 168户。商品购进总额
达5 800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为4 932万元,其中国营商业为2 013.4万元,占40.8%;集体商
业为1 691.4万元,占34.3%;个体商业712万元,占14.4%。工厂及其他部门515万元,占10.5%。
在商品零售额中,社会集团购买量为418.5万元,占8.5%,生产资料销售量为1 308万元,占26.5%;
生活资料销售量为3 207万元,占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