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烟草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烟草行业专营专管的决定,省人民政府1982年批转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的报
告。从1983年1月1日起实行全省烟草行业统一经营的体制。
绥滨县烟草公司于1983年1月成立,对本县烟草生产、卷烟销售,统一经营管理。
烤烟生产,绥滨县从1977年开始,由土产公司经营管理,1983年初正式交烟草公司经营。
卷烟销售,过去一直由烟酒公司经销、调运,从1983年起统一由烟草公司经营,实行产、供、
销一条龙。
一、烟草专卖
绥滨县烟草专卖局于1978年成立,与烟酒“一套人马、两个牌子”。1983年划归烟草公司,
专卖局长由公司副经理兼任,下设专卖股,配备专职干部 2名,负责发放卷烟专卖许可证,管
理卷烟市场,检查无证商贩及假烟、高假价烟等违章事项。
1985年发放卷烟专卖许可证378户,全县167个村屯全有销烟点。烟草专卖局成立后,为使
卷烟市场“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对全县卷烟市场进行了清理,处理违章案件 8起,罚没收
入135元,基本上扭转了混乱局面。
二、卷烟销售
烟草公司下设卷烟批发部和烟草商店,在卷烟销售方面采取如下措施:
1、把住进货关。卷烟属专卖品,进货渠道是二、三级站, 从外省进烟必须经省公司批准。
零售网点不准在外地直接进货。专卖局认真贯彻《烟草专卖条例》,改多头批发为独家经营,
使烟草专卖走向正轨。
2、降低批发起点。打箱打件零批。让利给销售网点。
3、加强销售,配备强有力人员,开拓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卷烟销售情况表
(1964—1985年)
表9—12
三、烤烟收购
烟草公司有绥滨镇、绥东镇、连生乡、忠仁乡、北岗乡5个收购烟站,有2 000平方米烟库。
1977—1985年烤烟收购统计表
表9—13
收购烤烟以来向地方财政缴纳税金及公司获得利润如下:
1977—1985年烤烟纳税表
表9—14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