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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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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滨县粮食生产随土地不断开发,耕作面积扩大,机械作业、良种示用、科学种田水平提
高,粮食产量及向国家交售粮食不断增加。

  早在民国16年(1927年),粮食生产除本县食用外, 以黑龙江边的三间房为贸易点,(以前
绥滨境内今萝北县境),向苏联出口粮食2万石。

  1932年后,日本侵略者每年从绥滨掠走 150万斤“出荷粮”,农民所剩食粮很少,过着半
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

  土地改革后,翻身农民掀起了大生产热潮,粮食产量迅速提高,除上缴支援解放战争的军
粮,农民家的粮食还有剩余。可在自由市场出售。

  1953年至1955年,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实行粮食计划收购,计划供应,打
击了不法粮商对农民的剥削活动,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粮食产量增长很
快。1955年绥滨地区粮食总产量为11647万斤,征购4 528万斤。

  1956年的合作化运动,1958年的大跃进,1960年前后的自然灾害,造成粮食生产不稳定状
态,产量无明显增长,到1965年总产量仍在10 665.3万市斤,征购5 533万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方针、政策,特别是家庭承包制,深受农民
欢迎,调动了生产积极性,粮食大幅度增产。1985年粮食总产为19 562.6万斤,征购为10 147.4
万斤。比“文化大革命”前增长近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