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油加工
第二节 粮油加工
民国,伪满洲国期间,农民食用粮全靠石碾子、石磨自加自食,食油靠私人开业的土油房
加工。民国年间,油房最多发展到6家,伪满洲国初期绥滨有油房3家,加工能力不高,只能半
年营业。
1947年,地方政府筹建全民所有制油厂,可日产油800斤,产饼7 000斤,1948年增设制米
车间,加工能力很小。60年代各村开始购进小型制米、磨面机械,结束了手工磨面,制米历史。
70年代各乡相继办起了油厂,农民加工豆油不再进城。进入80年代,因各村屯小型粮食加工机
械落后,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需要,国营油米加工业又开始兴旺。绥滨制油厂每年加工大豆5 000
吨,盈利10万元以上,绥滨粉米厂日产可达70吨,除保证居民面粉食用外。每年可外调整 4—
5 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