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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四章 工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从民国18年(1929年)到1949年建国时,绥滨基本属于“自由经济”。民国19年(1930年)成
立绥滨商会,由工商两业选举产生。伪满康德 2年(1934年)绥滨商会会长牟惠卿。副会长许砚
卿,有职员 3名。但商会并非行政管理机关,而是榨取商民血汗的机构,是向工商界通过官方
接待军民的机关。

  1949年绥滨合并给富锦县,绥滨镇内由镇用罚没款雇两个人代管“自由市场”和检查车、
船站,直至1964年。

  1964年成立绥滨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68年秋与财政、金融、税务合并为财税金融管
理站。1970年改称财政金融管理科。1971年春,成立市场物价管理所。1973年春,成立县工商
物价行政管理科。1974年初划归计委领导,改称工商行政管理科。1979年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局
至今。1985年末,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秘书、企业、市场、合同、个体 5个股,下设绥滨镇、
绥东镇、忠仁乡3个市场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