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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五章 物价

第一节 机构




  1964年 4月绥滨恢复县制后,县设立物价管理委员会。1966年与县计划委员会合并,设有
专职物价管理人员。1973年物价工作由县计划委员会划出并入县工商行政管理科。1976年物价
工作又划归计划委员会。1978年,按上级指示,物价工作单独设立机构;物价委员会,是县政
府一个直属部门。1979年改为物价科。1984年1月改为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