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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货币

第二节 货币



  据《绥东设治局经济调查报告》,“绥东货币复杂,市面流通者以吉市钱(即永衡官帖)为
大宗,其江省市钱(即广信官帖)不甚流通。唯中国银行纸币最有价值,市面物价之涨落,以吉
林省富锦行市定衡。”

  据商业调查报告,绥东北连俄境,羌贴曾流通该地,民国 5年(1916年)以后未见行使。地
方流行之币以吉林永衡官贴最多,江省官贴次之,哈大洋尚不多见。民国 8年(1919年)以后即
以哈大洋为主。行市以富锦为准,吉林永衡大洋流通较少,按哈大洋八扣使用。广信官贴按永
衡官贴六扣兑换。

  此外,民国初期市面曾流通过“奉票”,与广信官贴、永衡官贴等价。民国20年(1931年)
后曾流行马占山在黑河发行的纸币(俗称马票)200余万元和刘斌在鹤岗发行的纸币(俗称煤票)3
万余元。

  伪满初期,县内流通货币有“江洋”、“哈洋”、“马票”、“煤票”。伪满中央银行成
立以后,用强制手段统一了货币,发行伪国币,收光了各种旧货币。据《绥滨县志》记载,绥
滨支行成立后,曾以25:100的比值兑换“马票”一千余元,第二次以4:100的比值兑换。煤票
不予兑换。流通于绥滨的伪国币有纸币百元、拾元、壹元、伍角4种,金属币有1角、5分、1分
3种。

  1945年 8月至1948年末,县内流通的货币有“红军券”、“合江券”、“东北流通券”。

  “红军券”是苏联红军协助我国解放东北时发行的临时货币,面额为伍角、壹元、伍元、
拾元、伍拾元、一百元、伍百元7种。1946年4月苏军撤走后停止使用。

  “合江券”是合江银行发行的经济建设流通券,面额为伍角、壹元、拾元3种,1946年1月
发行,年末全部收回,绥滨县流通较少。

  “东北流通券”是东北地方银行发行的一种货币。面额有伍角、壹元、伍元、拾元、伍拾
元、壹百元、伍百元、壹仟元、伍仟元、壹万元、伍万元、拾万元13种。1951年 4月停止使用。

  绥滨县政府为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曾于1946年初发行“绥滨券”,面额为伍角、壹元、
伍元3种,共200万元,1946年末收回。

  1948年12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发行了人民币,并以1元兑换9.5元的比值陆续收回各
解放区的地方货币。绥滨县当时流通的人民币的面额有伍万元、壹万元、伍千元、壹仟元、伍
百元、贰百元、伍拾元8种。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以1元新币兑换旧版人民币1万元的比值收
回旧版人民币。绥滨地区流通的新人民币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
元、叁元、伍元、拾元11种。1955年发行的壹分、贰分、伍分铝质硬币在绥滨地区流通以后,
壹分、贰分、伍分纸币逐渐减少,1984年以后又大量流通。1960年国务院批准收回并停止使用
1953年苏制版的叁元、伍元、拾元3种纸币,发行了新版伍元、拾元纸币。1980年4月发行的壹
角、贰角、伍角 3种铜质硬质和壹元镍质币,在绥滨县内发行较少,多为居民收藏,市面上很
少见到。1979年以后发行的14种纪念币,在县内很少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