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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党的组织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党组织

第一节  党的组织




  一、党的早期组织建立及活动(1932—1938年)

  1932年 6月日本帝国主义者占领绥滨后,绥滨各界爱国人士纷纷拿起武器,自发地组织起
抗日人民自卫军、抗日义勇军、大刀会、红枪会等各种抗E1武装队伍,英勇抗击日本侵略者。
为推动绥滨地区的抗日斗争的发展,中共汤原中心县委派出党的地下工作者到绥滨地区开展党
的工作。

  1932年秋,中共党员王永昌、周云峰来到绥滨。开始他们在陈大凡领导的抗日人民自卫军
根据地二区、四区(今中兴、忠仁)一带开展革命活动,宣传抗日救国和党的抗日主张。


  其影响下,许多爱国青年加入了抗日队伍,并发展了徐连成、肖文泰2人为中共党员。1933
年在绥东大城号建立了绥滨最早的党组织—大城号党支部。

  1933年春,驻富锦日军调动大批日伪军讨伐绥滨一带的抗日队伍。在敌人猖狂的进攻下各
抗日武装力量损失很大,抗日斗争处于低潮,党的活动极为困难。1934年春,王永昌、周云峰
调回汤原。

  1936年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松花江下游地区的抗日斗争形势有所好转,抗联第六
军、八军、九军、十一军不断扩大,活动频繁。为了扩大抗日区域,发展抗日武装力量,中共
下江特委又派王永昌回到绥滨,发动群众开展抗日斗争,组织抗日武装队伍,发展和建立党的
组织。王永昌回到绥滨后,在四区(今忠仁乡)一带开展活动。同年 5月间,在该地组织建立了
抗日救国会和抗日游击小队,并发展党员七、八人,建立了党的帘区区委。区委书记由大老李
(名不祥)担任,孙树明任组织委员,老孙头(名不祥)任宣传委员。

  1937年春,绥滨抗日斗争形势发展很快。在党的领导下,三区曲家窝棚(今连生乡望江村),
五区北小岗(今北岗乡北岗村)等地组织起抗日救国会,妇女救国会、儿童团等抗日群众组织;
二区河泉村青年农民刘成贵、李晨家等人缴了北大柜(今中兴乡康乐村)警察队的枪支,成立了
抗日游击连;活动在绥滨境内几股实力较大的抗日义勇军“中侠”、“助国”、“全胜”接受
了党的领导,改编成东北抗日联军六军五师。

  为了加强绥滨地方党的领导,1937年 5月,东北抗日联军第六军党委派六军一师三团团长
兼政治部主任高玉斌到五师任政治部主任。同年 6月,下江特委派特派员刘忠民到绥滨作党的
领导工作。7 月下旬,按照中共下江特委的指示,在三区曲家窝棚建立了中共绥滨县委员会。
王永昌任县委书记,刘忠民任组织部长,小李子(名不详)任宣传部长。八、九月间,建立了绥
东区委、绥滨区委、五顶山特别支部。徐连成任绥东区委书记,张万金任绥滨区委书记,李忠
殿、尚连生分别负责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五顶山拉拉屯(今富锦砚山乡永发村)特别支部书记
韩仁,组织委员祖老疙瘩,宣传委员焦风山。10月又接收了萝北区委,区委书记老隋。全县党
员发展到80多人。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为了配合全国的抗日战争,牵制敌人入关,县委按照北满省委
及下江特委的指示,领导绥滨人民和抗联部队一道开展游击战。抗联五师以蒲鸭河、老龙岗为
根据地,主动出击,缴械各区警察署,袭击日伪军警部队,破坏敌人军事设施,各地抗日群众
组织积极开展抗日宣传活动,除奸除特,为部队搜集传递情报,筹集运送粮草、枪支、弹药、
医药等军需物资。护理、掩护部队伤病员及抗联人员家属。

  1937年冬,日伪统治者开始施行所谓“三年治安肃正”计划,调动大批日伪军部队,对绥
滨地区的抗日部队进行围剿;同时派出特务侦破地下党组织及抗日群众组织。1938年 7月17日,
伪绥滨县公署派警察特务到曲家窝棚逮捕了县委组织部长刘忠民、地下交通站站长常美轩及抗
日救国会成员刘政久、王成太、宋喜国、曲国兴、宋春福等人。接着。又逮捕了县委宣传部长
小李子、绥东区委书记徐连成等人。党的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党的活动极端困难。1938年秋,
县委书记王永昌带领部分党员和革命群众随抗联六军军部西征,到北安一带开展抗日工作。抗
联六军五师也于同年10月23日渡黑龙江去苏联。

  二、“九·三”解放后党组织建立与发展(1945年11月—1949年6月)

  1945年8月9日苏联红军出兵绥滨,伪县政府垮台,人民获得解放。同年11月,中共合江省
工委任命于华峰为中共绥滨县委书记兼县长。

  同月下旬,于华峰携同警卫人员蒋玉书、戴继友(党员)、 秘书侯建廷来到绥滨。1946年2
月,成立中共绥滨县委员会,当时委员仅有于华峰、高晏卿(公安局长) 2人。随后,在机关和
部队中发展了几名党员,并建立了连队党支部。

  为了加强绥滨地方工作,1946年 6月中共富锦中心县委派刘好义来绥滨任县委副书记,杨
振魁任县委委员。同时根据党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在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成
立了中共绥滨县民运工作委员会。简称民委。县委书记、副书记为民委政委、副政委。由于当
时党对外没有公开,县委以民委的名义对外办公。并由刘好义为团长组成绥滨县民运工作团,
在城区、绥东、连生 3个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进行反奸清算斗争。工作团在农村秘密发展党
员。建立农村党支部,并建立了城区、绥东、连生 3个区委。1946年12月,中共富锦中心县委
任命张志超为中共绥滨县委书记。于华峰任县委副书记,刘好义任组织部长。1947年春,土地
改革运动在全县普遍展开,又先后建立了集福、北岗、大同 3个区委。这时全县共建立支部13
个,有中共党员105人。

  1947年 9月,在县委、县政府机关和民运工作团中开展“搬石头”运动。运动中错误地给
予县委书记张志超降职处分,县委副书记、县长于华峰给予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县
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大调整,许铁民任县委书记,赵振华任副书记,委员有王行先(县长)、张育
民(公安局局长)、刘好义(组织部部长)、刘雨田(宣传部部长)。

  1948年 2月,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党对外公开,党员名单、支委名单在会议上作了公布,
当时全县有党员 700余人,有40多个村屯建立了党支部。随后公开建党,并采取“自报公议、
群众审查、区委批准”的方法发展党员。十几天内全县要求入党的有 700余人,经批准吸收了
520名,全县党员发展到1 200余人。

  1948年5月,县委书记许铁民调离绥滨,书记由张志超接任。

  1948年11月,全县开始进行公开整建党,同时进行建政工作。1949年 2月整建党、建政工
作结束。全县共建立了 7个区委,11个机关支部,1个工厂支部,5个街道支部,62个行政村支
部。党员发展到1 700人。

  1949年 6月,绥滨县撤销,合并到富锦县。县委随之撤销,绥滨地方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富
锦县委领导。

  三、合县期间党的组织状况(1949年6月—1963年12月)

  1949年 6月,绥滨县并入富锦县后,富锦县委将原绥滨县的7个区调整为6个区委。将福兴
区并入集贤区。1955年,十六区(原绥滨城区)撤销,设绥滨镇,改区委为中共绥滨镇委员会。
1956年 3月,实行撤区划乡,撤销了各区委,建立乡总支部。绥滨地区建立了大同、绥东、永
安、连生、忠仁、集贤、福兴、北岗、永德等9个乡总支。1958年4月实行并大乡,撤销了原各
乡总支部,建立北岗、绥东、连生、集贤、大同等5个乡党委。同年9月,实行人民公社化,乡
(镇)党委改称人民公社党委。建立了中共松花江人民公社委员会、中共东升人民公社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人民公社委员会。1960年黑龙江人民公社合并到二九○和绥滨农场,撤销了黑龙江
人民公社党委。1961年2月, 建立北岗公社, 增设北岗公社党委。1962年3月,恢复集贤公社
(改称忠仁公社),重建忠仁公社党委。同年 4月建立江北区委,作为富锦县委的派出机构,领
导绥滨地区工作。1963年7月,建立连生公社,增设连生公社党委。同年12月,绥滨地区共有5
个人民公社党委,126个党支部。党员1 195人。

  四、恢复绥滨县建制后党的组织

  (一)县委

  1963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恢复绥滨县的建制。1964年 2月2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王庆
林为中共绥滨县委书记,刘洪书、崔保德、刘志勤为县委副书记。同年 4月20日中共合江地委
批准由王庆林等11人组成中共绥滨县常务委员会,并批准建立由王庆林等 8人组成的中共绥滨
县委常务委员会。1967年2月3日,县委被红色造反者联合总部夺权。1969年3月7日,经中共合
江地区核心小组批准建立中共绥滨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革命委员会主任罗振环任核心
小组组长。1972年6月恢复中共绥滨县委员会。

   几个年份县委工作机构设置表
  表11—1


  注:1979年6月恢复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单独设置。

  (二)乡、镇党委

  1964年初,恢复绥滨县建制时,全县有绥滨镇、绥东、连生、忠仁、北岗等 5个人民公社
党委。同年3月增设大同公社党委。1966年4月又增设中兴、福兴2个人民公社党委。1967年2月
各公社党委被造反派夺取。同年5月,各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69
年8月,各公社革命委员会建立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9月增设新建(今新富)公社党的核心小组。
同年10月恢复绥滨、绥东、连生、忠仁、北岗、大同等 6个公社党委,建立新建公社党委。同
年12月恢复中兴、福兴2个公社党委。1975年建立东方红(现东方)、北山、向阳(现富强)3个人
民公社党委。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 改公社党委为乡(镇)党委。1985年全县共有绥滨、绥东2
个镇党委、东方、连生、大同、北岗、富强、新富、北山、福兴、忠仁、中兴10个乡党委。

  (三)直属机关党委总支部

  1964年恢复绥滨县的建制后,设有县委机关、县人委机关、 商业、粮食、供销、工交等6
个总支部。1965年4月,增设农机总站党委。同年7月,商业、供销总支部合并,设立供销党委。
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直属机关党委、总支部受到冲击,陷入瘫痪。1970年8月
后,开始恢复建立直属机关党委、总支,到年底共恢复建立了粮食、商业、县革委机关等 3个
党委和卫生、农机、工交 3个总支部。而后,又恢复建立了其它直属机关党委、总支,到1985
年全县有15个直属机关党委、2个直属机关总支部。

   绥滨县几个年份直属机关党委、总支部设置情况表
  表11—2



  (四)支部

  恢复县建制前,全县仅有党支部 125个,绝大部分设在农村生产大队。恢复绥滨县的建制
后,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工业、交通、财贸、金融等部门不断增
设党的支部组织,到1985年党支部已达到407个。

   全县几个年份支部分布状况表
  表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