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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个体劳动者组织

第六节 个体劳动者组织




  绥滨县个体工商业劳动者协会于1982年 7月成立,它是个体工商业者自己管理自己的群众
组织,接受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它代表和维护个体工商业者的权益,负责向个体工
商业者传达贯彻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向会员提供各种服务,交流经验,传授技术,检查监
督会员向党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它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经营中的
实际问题,协会有自己的章程,实行委员制,两年改造一次,主任、委员由个体工商业者担任,
不脱产,重要问题委员开会讨论,日常事务由协会办公室处理,各行业本地段,各乡镇均成立
与分会或小组,会员每年需交一定数额的会费,协会活动经费除会费外,不足部分县工商局由
个体管理费中拨给。

  协会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发展会员 839名,及时传达贯彻政府的政策、法令,多次组织
经验交流和传授技术,在个体工商业中开展“五讲四美”和“优质服务”活动,帮助个体工商
业户解决许多经营中实际困难,有力地推动个体工商业的发展。

  个体劳动者协会下设办公室,县城8个组。乡村11个组。

   1983—1984年绥滨县个体劳动协会员统计表
  表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