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清朝衙门

第一节  清朝衙门




  清宣统二年(1910年)由汤原县知县呈请,省中大吏奏准设汤原县高家屯分防巡检署 (右堂
衙门)。于是年旧历八月初七奉准经省委派马潜修试署。清宣统三年(1911年)6月省又派李钟元
接署。民国元年(1912年)兴东道裁撤后,萝北设治时将原隶属于汤原县的高家屯分防巡检署划
归萝北设治局管辖,至民国 2年(1913年)末撤销巡检署,改为高家屯警察事务所仍隶属萝北县。

   清朝末年绥滨巡检更迭表
  表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