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普选
第三节 普选
1946年绥滨县第一次选派代表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1949年绥滨县并入富锦县,至1964年
恢复县制,绥滨地区的普选工作均是在富锦县委领导下进行的。1964年恢复县制直至1985年,
绥滨县共进行四届普选。
第一次基层普选于1946年3月开始至 4月结束。全县总人口48 612人。共选派代表150人,
占全县总人口的 0.31%。绥滨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次以主人翁的身份选出代表参加了绥滨县第一
次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次基层普选于1949年6月开始至1950年11月结束。1949年6月,绥滨县并到富锦县,绥
滨地区各乡(镇)按照法律规定选举代表。1949年绥滨地区总人口47 480人,大同,连生、绥东、
北岗、集贤、绥滨6个区选出44名代表,占全区总人口的0.09%。1945年11月,出席了富锦县召
开的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基层普选是于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法》公布以后进行的。由于松花江水泛滥,绥滨地区的普选工作推迟到1954年1月8日开始,
至2月7日结束。绥滨各区,镇,农场均为选区,统一参与富锦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活动。绥
滨地区总人口44 622人。共选出代表71人,占总人口的 0.16%。代表中,绥滨镇10人,大同区
12人,绥东区16人,连生区3人,集贤区18人,北岗区10人。3月25日参加了富锦县召开的第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基层普选于1956年 9月开始至1956年11月结束,1955年绥滨地区总人口52 351人。
共选出代表49人,占总人口的0.09%。代表中。绥滨镇12人,大同乡5人,绥东乡 5人,连生乡
5人,集贤乡5人,北岗乡4人,永安乡3人,永德乡3人。忠仁乡3人,福兴乡2人,二九○农场1
人,绥滨农场1人,1956年12月1日参加了富锦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基层普选1958年3月开始至1958年5月结束,全地区总人口57 514人,共选出正式代
表50人,占总人口的0.09%。代表中,松花江公社28人,东升公社16人。二九○农场3人,绥滨
农场3人,1958年5月28日出席了富锦县召开的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基层普选于1960年11月开始至1961年 1月结束。共选出代表56人,绥滨地区总人口
74 985人,占总人口的0.07%。其中,松花江公社30人,东升公社12人,二九○农场7人,绥滨
农场7人,1961年1月28日参加了富锦县第4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4年恢复县制以后,绥滨县首届基层普选于1964年4月开始至8月结束。选民选出县级人
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39人,全县总人口89 890人,占总人口的0.15%。代表中共产党员74人,占
代表总数的53.20%;非党群众代表65人,占代表总数的 46.8%;代表中有妇女代表29人,占代
表总数的20.9%;非党群众中的劳动人民37人,占代表总数的20.6%;各界党外人士28名;占代
表总数的20.1%;在党外界人士中有工商界代表6人,占代表总数的4.3%;宗教界代表 1人,占
代表总数的0.72%;教育界代表3人,占代表总数的2.2%;医药卫生界 4人,占代表总数的2.9%;
工程技术界4人,占代表总数的2.9%;文化艺术界1人,占代表总数的0.72%;少数民族3人,占
代表总数的2.2%;民主人士6人,占代表总数的4.3%;1964年8月29日参加了绥滨县第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
1966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紧接着“文化大革命”在全县铺开,1967年5月5日成
立绥滨县革命委员会。此后,连续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使普选中断。
绥滨县第三届基层普选于1980年7月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实行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全县共设 153个选区,采取无记名
投票方式由选民直接选举出乡、镇人民代表882人,经过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275人。全县总
人口159 830人,占总人口的0.17%;代表中,党员187人,占代表总数的67.9%;党外群众代表
88人,占代表总数的32.1%;县人民代表中,妇女代表56人,占代表总数的20.4%;代表中有工
人代表26人,占代表总数的9.5%;农民代表108人,占代表总数的39.4%;少数民族代表 5人,
占代表总数的1.8%;县直机关干部代表52人,占代表总数的 18.9%;同时,还有科技、文教、
卫生、政法、解放军等各方面代表80余人。1980年 9月17日,参加了绥滨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
绥滨县第四届基层普选工作于1984年 2月开始,至5月结束。在全县100个选区中有89 100
名选民参加了直接选举。全县总人口162 934人,占总人口的54.68%。选出乡(镇)人民代表646
人,占选民总人数的0.73%。在推选的县人民代表 383名候选人中。选出县人民代表191人,占
总人口的 0.12%,占选民总数的0.21%。代表中有党员96人,占代表总数的50.3%;党外群众代
表95人,占代表总数的49.7%;知识分子代表43人,占代表总数的22.5%;工农代表86人,占代
表总数的 45%;干部代表59人,占代表总数的30.8%;妇女代表42人,占代表总数的22%;少数
民族代表17人,占代表总数的8.9%。1984年5月4日参加了绥滨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