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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民政协组织机构

第一节  人民政协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绥滨县委员会,是在1980年9月成立的。(自1964年恢复绥滨县治以
来,县里没有专设人民政协组织,只是在中共县委宣传部内设一专职干部具体抓统一战线工作)。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合江地委的指示,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中
共绥滨县委同各界人士经过广泛的民主协商,确定了 345名政治协商会议绥滨县第一届委员会
委员。经过充分筹备于1980年 9月16日,举行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绥滨县第一届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绥滨县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
席和常务委员,成立了绥滨县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委员会中设秘书 1人,负责处理日常工
作,在一届二次会议后,设了秘书室。1983年又将秘书室改为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增设
了文史学习室和政协委员会工作组办公室,从事日常工作和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