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消防 1975年以前,绥滨县无专业消防队,整个消防工作由公安局的治安股兼管。对消防工作只
能进行一般的部署、检查指导。绥滨镇内较大的工厂、企业、粮库等单位组建消防组织。粮库、
百货公司自备手压式的消防车、发生火警全民动员进行扑救。
1975年2月,正式组建绥滨县公安消防警察中队,是民警制。1979年设消防科。1983年1月
转为现役,消防战士从义务兵中分配。1985年6月,改为部队体制。
建队初配有一台解放牌消防车,1976年、1979年又增拨两台解放牌消防车, 共有消防车3
台。
消防队建有营房、车库、训练塔楼等设施。
1975—1985年全县火灾情况表
表13—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