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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控告申诉

第六节 控告申诉




  人民检察院为了更有效地实行法律监督,严厉地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犯,检察机关通过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渠道,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人民群众的
控告和申诉。

  1979年至1985年以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 332人次。其中1983年至1985年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接待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47人次。1984年接待58人次,其中发现
刑事案件线索5件,已构成刑事案件1起2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3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