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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劳动

章下序



  1945年绥滨县人民政府无专门劳动管理部门,民政科兼管劳动。1964年恢复绥滨县时设民
劳科,从事劳动管理工作。民劳科(劳动局)建立后,认真贯彻了国家有关劳动的方针政策、法
规、制度,执行了国家劳动计划。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劳动者就业、统筹安排劳动力,
整顿、完善劳动组织,搞好定员定额,提高生产力以及劳动工资、福利街遇、劳动保护、职工
队伍培训等方面加强了管理,促进了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适应了县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