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建政

第二节 建政




  在土地改革运动结束之后,1948年末至1949年 5月,经过试典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县进行
了基层民主建政工作。经过宣传教育,在参加贫雇农大会的人员中每 5—10人选一名代表,同
时为确保妇女在代表中的比例,确定妇女代表单独选举,参加贫雇农大会的妇女中每3—5人选
一名代表,在这次民主建政工作中,人民群众充分地行使了自己的权利,选出自己可心的人民
代表。在选举方式上。因为当时农村识字的人较少,一般都是采用往碗里投黄豆的办法进行。

  在这次建政工作中,通过自下而上的选举,产生了65个村政府,5个街政府和7个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