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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兵

第四节 民兵




  一、民兵组织

  绥滨民兵组织始建于1946年秋,为保卫土地改革运动,连生、绥东两个土改试点区建立了
民兵自卫队。1947年春,全县各区均建立民兵区中队, 各村建立了民兵中队。据统计1947年6
月,全县共有民兵1007人。

  1951年 5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民兵建设的指示》,政务院颁发了《民兵组织暂行条例》。
绥滨各区在富锦县委的领导下,实行普遍建立民兵的制度,掀起发展民兵的高潮。在青、壮年
中。造成了参加民兵光荣的气氛。仅 1个月的时间,年满18至40岁的男性公民绝大部分参加了
民兵组织。18至25周岁的为基于民兵,“基干”民兵是民兵中执行任务的骨干力量。

  1952年12月,东北军区发出《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要求各地建立民兵基干团。参加基
干团的条件是:(1)年龄18至25周岁;(2)政治纯洁;(3)身体健康;(4)家庭劳力充裕。1953年
1月,历时1个多月,凡合乎上述条件的青年都组织起来了。绥滨地区组成 6个营,并配备了较
好的武器,进行较有系统的训练。

  1953年12月,中央军委指出:为照顾群众生产,适应农村的分散情况,减少民兵组织重叠,
决定把民兵基干团改为民兵基干队。取消了团、营的组织形式,将原来的班、排、连统一改为
行政村中队、分队、小队,归民兵村队部统一领导。

  1958年毛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后,绥滨地区各人民公社均建立了民兵团,公社
武装部长兼任团长,公社党委书记兼任团政委。生产大队建连,生产队建排。民兵分为基干民
兵(男年满16—30周岁,女年满16—25周岁)和普通民兵 (男31周岁至50周岁,女26周岁至45周
岁)。民兵组织分为基干连、排、班、普通连、排、班。

  1964年恢复县制后,县组建民兵师。县长崔保德任师长,武装部长宋协德为副师长,县委
书记王庆林为政治委员。辖绥东、绥滨、连生、北岗、忠仁公社5个民兵团。

  1966年 5月,县组建基干民兵武装独立营,崔保德任营长,陈照言为副营长,王庆林为政
委,郑良善为副政委。下辖大同、绥东步兵连和工交机枪连。

  1969年,珍宝岛事件发生后,县组建民兵独立团,庞延顺为团长,田学勤为政委。阎殿久
为副政委,马俊卿为团副参谋长,李发文为政治处主任。辖绥东、大同、连生、北岗公社 4个
营,8个直属连。同时在民兵独立团领导下抽调民兵,建立了战备值班连。

  1975年1月18日,县组建民兵指挥部。全县12个人民公社,133个生产大队,先后组建了公
社分指挥部和生产大队民兵领导小组。仅一年中民兵在站岗、巡逻、堵卡、堵截无证入境就达
250余人。配合公安部门破获各种案件90余起。

  1981年各人民公社组建民兵游击队。

  同年,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重新调整。缩小了组织范围,原来的团、营、连、排、班缩编
为营、连、排、班。压缩了民兵年龄,男性民兵由16岁至45岁改为18岁至35岁。其中基干民兵
的年龄由16岁至35岁改为18岁至28岁。女性只参加基干民兵,年龄为18岁至22岁。简化了组织
层次,原来的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改为基干民兵和普遍民兵。

  二、民兵训练

  专职武装干部训练 1964年后,专职、武装干部每年由合江军分区或县武装部集中训练。
每年训练1次至2次,每次训练时间为1个月至2个月。

  民兵干部,军事教员训练 民兵干部、军事教员由县武装部和公社武装部集中训练。每年
训练1次至2次。训练时间15至20天。通过训练达到会训、会做、会教,能组织训练,能指挥战
斗。

  民兵战士训练 1964年以后,民兵战士坚持劳武结合的原则,即利用农闲季节,采取小型
就地分散的方法,由民兵组织自行训练。每年训练15天至20天,训练内容为步兵五大技术等科
目。特种业务分队由县武装部集中训练,并由合江军分区代训部分战士。1969年民兵战士训练
突出了“三打三防”。1981年按照总参《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试行意见》,开始对民兵
战士进行周期训练。各人民公社的基干民兵每年按其总数的1/6由公社武装部集中训练。

  三、民兵活动

  1964年县武装部建立后,根据形势和战备任务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1964年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为了贯彻毛主席提出的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
军事落实、政治落实”的指示,在全县开展了创“三落实”连队活动。每年民兵整组后,以公
社为单位按照总部关于“三落实”先进连队评比条件进行评比,经县武装部检查验收符合“三
落实”条件的民兵连被授予“三落实”先进连队。

  1966年10月举行绥滨县第一次民兵代表会议。会议总结与交流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经验。
研究讲座了深入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新高潮。

  1967年 6月30日召开了全县民兵工作会议。县武装部副部长张志环做了工作报告。县革委
副主任牛春贤到会讲了话,县武装部部长陈照言做了会议总结。

  1968年6月24日召开第二次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民兵积极分子代表大会。有455人参加。会
期 8天。县革委领导到会祝词,县武装部政委郑良善做了总结报告。会议通过小会人人讲,大
会典型发言评选出36人出席合江地区民兵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69年 3月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后,全县进入紧急战备装态。为防备苏军入侵,全县民兵修
筑地道121 027米,防空洞11 694个,战壕165 077米,交通壕11 509米,射击掩体10 562个,
明暗堡400个,全长合计为502 556米。

  同年春,省军区在绥滨召开了战备现场会议。参观了北岗公社永安、永生大队战备地道、
工程和军事表演。

  1970年组织战勤民兵800人到大兴安岭修筑战备铁路。

  1973年7月30日召开了绥滨县第四届民兵代表大会。24名先进集体代表,355名先进个人出
席会议。

  1974年至1976年在治理蜿蜒河工事上有万名民兵开上工地,完成 303万立方米土方任务。
在治蜿斗争中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同公社胜利大队民兵连“姑娘”民兵班。被
县誉为“铁姑娘”班的光荣称号。

  1977年3月19日召开了绥滨县第五次民兵代表大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490人出席会
议。会期 3天。县委副书记张继增致开幕词,县武装部政委洪景文做了题为《抓纲治国,加强
民兵工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致全县民兵的倡议书。县委副书记姜润涛致闭幕词。会上福兴
公社等12个先进集体介绍了经验,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79年 1月22日至3月23日对越返击战开始。全县进入一级战备。修人防工事1 350平方米。

  1981年春,全县组织500多名民兵到抚远县修筑战备公路。

  同年 7月,省军区在绥滨召开平原民兵游击战训练现场会。省军区、合江军分区首长参加
了会议。会议期间参观了忠仁、大同两个公社平原和水上民兵游击战训练演习。

  1982年在开展创“三落实”连队活动中,县武装部被省军区授予民兵工作大面积“三落实”
先进单位。

  1983年县武装部被沈阳军区授予民兵工作大面积“三落实”单位。

  同年,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全县出现民兵学雷锋小组1 115个,做好事35 000
件。

  1984年黑龙江发生历史罕见的大洪水,全县1万余名民兵参加抢险救灾活动。1千余名民兵
立功受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