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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经费

第二节 教育经费




  一、经费来源

  民国7年(1918年),以每垧地收哈洋4角作为办学经费。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实施了教育经费统筹统支,绥滨县的公立学校,由县财政管理。

  大同2年(1933年)7月至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6月,经费额为26 400元。康德元年7月至康
德2年 1月经费为2 225元。伪满康德5年(1938年)国民学校12 624元,国民优级学校3 434元,
国民学舍10 043元,合计26 101元。

  建国后,全县公办中小学的经费(包括人员工资、行政费用和基建维修费等),均系国家拨
款和部分从财政经费中开支。民办小学的费用,公助大部分,一部分由当地社队自筹解决。扫
盲、业余教育和幼托事业及其他教育事业,国家也都给一部分经费补助。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职工逐年增加,教师工资也逐年增加。1964年,全县中小教师工资总额为 413 115元。1985
年教育经费3 158 000元,其中工资为2 788 800元。其他如基建、维修、福利、业务等费用也
相应增加,为使工农子女能够享受中等教育,国家对住校学生予以助学金补助,对于集体办学
任用民办教育师,国家给予经费补助。

  二、勤工俭学

  解放以来,在中小学中,对学生加强了劳动教育。1958年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的方针,全县中小学办起了一批小农场、小工厂。“文化大革命”期间,否定以“课堂教学为
主”,以学工、学农、学军活动替代学校教育。1977年起,勤工俭学活动渐趋正常。1983年绥
滨县教育科建立学校生产管理站,1985年教育局设双勤股,统管全县校办厂(场)和勤工俭学活
动。

  1985年全县中小学有178所学校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有校办工厂14个,厂房面积720平方
米,产品17项。有学农基地142个,农田面积11 307亩,粮食总产量1 050 000公斤,提供良种
75 000公斤。1985年职工增到 122人,其中管理此项工作的教师36人,集体所有制固定20人,
其余为临时工。

  1981—1985年5年间,累计总利润204.5万元,平均年创利润近41万元,其中1985利润49.2
万元。

  勤工俭学的收入,对于改善办学条件起着重要作用。如1985年用勤工俭学收入修建了校舍
5 871平方米,购置桌椅1847套,另外还购置了一批教学仪器、体育器材、图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