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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间艺术

第三节 民间艺术



  绥滨县民间艺术具有鲜明的地方色彩。解放前,农村扭秧歌成风,称为“高跷会”,从春
节到二月二,是秧歌盛行季节。绥滨县最著名的高跷会有两伙,一伙是以吕洪桥为代表的,由
福兴屯、守护屯(现在的福太村)合办,一队不超过20人;另一伙是郑长山为代表的,由大同村、
吉福屯合办。打场后唱几段民间小曲、落子及扑蝶舞,放筝舞。高跷的高难动作有耍叉、抬杆、
翻跟头等。高跷队的扮相是武丑打头,后随青年男女数对,多是青蛇、白蛇、沙公子、老达儿、
傻子、猪八戒等。最后多是老人扮相作压底鼓。也有的高跷队办有跑驴、老汉背少妻、旱船等。
花样繁多,妙趣横生,增强了节日气氛,深受群众欢迎。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新式大秧歌在本县出现。新式大秧歌分为地蹦子、高跷两种。
地蹦子队伍前面打头的一男一女。男的工人扮相,手持铁锤或斧头;女的农民扮相,手持镰刀,
后随青年男女多人,腰系各色彩带,双手持彩带扭舞,扭法是三步一退。

  从1964年开始,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在县城举办城乡秧歌大汇演,并进行评比发奖,使秧
歌艺术不断创新和发展。

  鼓乐 解放前,县有司光福、陈荣二人办的鼓乐棚子,最兴旺鼓乐手达20余人。他们专为
红、白事(喜、丧)演奏。1945年,分为两家,一家为司光福,另一家为王老五。1955年后逐渐
消逝。

  驴皮影 在北岗乡永安村有一个驴皮影的大班子,以富大影匠为代表,在节日或年关走乡
串屯演出。“文化大革命”时期,扫“四旧”时,影具被全部烧毁。

  彩灯 彩灯是民间的一种工艺品。绥滨县很早就有正月十五闹花灯的习俗。建国后,党和
政府关心群众生活,使彩灯工艺得以发展和创新。1985年春节(正月十五),县城搞了首次大规
模的灯展,彩灯玲珑剔透,彻夜通明。全城老少皆往观灯,盛况空前。

  剪纸 绥滨县民间剪纸很流行,几乎村村户户都有剪纸。1951年北岗乡民间剪纸《龙凤》
曾参加黑龙江省展览,并获得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