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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二十一编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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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满时期,体育归县公署行政科教育股兼管。在官办学校设有体育课,每周 2节。还举办
过数届学生运动会。

  建国后,党和政府开始重视体育事业,建立了体育管理机构,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
开展体育活动。体育活动经费也逐年增加。

  1964年恢复绥滨县制时,建立了绥滨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与县文教科合署办公,编制 1人。
1972年体育运动委员会从县文教科分出来,编制2人,设专职副主任1人,主任由副县长兼任。
1980年归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

  1972年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一个事业单位—绥滨县业余体校,编制 2人,主要任务是培训
体育学员。

  近五、六年,全县从城镇到农村,从学校到机关,从企业到工厂,到处大兴体育锻炼之风,
常年坚持各项体育活动。参加的人数不断增多,上至白发老人,下至少年儿童,达 2万人以上,
体育项目,从团体到个人,从田径到球类,从游泳到滑冰,从气功到武术,目前已达30多种。
特别是跑步、游泳、滑冰在全县已蔚然成风。全县有三级运动员29人,少年级运动员35人,各
项全能技术、专项技术不断创新本县记录、在地区比赛中创造出较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