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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回族

第三节 回族




  清朝末年就有回民在绥滨定居。最初有杨、沙、韩、赵四姓,来自山东、辽宁、河北等地,
以从事清真饭馆,屠宰牛羊养家度日。由于绥滨交通不便,地处偏远,经济不发达,来此地的
回民不多。至1934年仅有回民10户,人口47人。后来虽然有所增加,但至今人数不多。据1982
年人口普查,全县共有回民 406人,有杨、王、张、马、华、石、白、李、刘、党、段、麻、
郑、金、苏、吴、何20姓。回民善于经商,大多数居住在县城,从事清真饭馆,牛羊屠宰,清
真食杂、食品加工、奶牛饲养等工作。回民大多信奉伊斯兰教,在殡葬、婚嫁及生活习惯上和
汉族有很大差别。但由于回民与汉民长期杂居,在生活方面有了很大改变,回民中懂波斯及阿
拉伯文的已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