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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督教

第三节 基督教




  1914年(民国 3年)美国人巴伦夫妇来绥滨创办火犁公司,他们两人均信仰基督教,从此基
督教传入绥滨。开始随其信教的中国人有10多人。

  民国 5年(1916年)巴尔木(巴伦之子)接替巴伦,在火犁公司院内盖起一座木板洋房,东首
为居室,西侧为礼拜堂,中间是办公室。他不是牧师,只能执事,带领“教友”和“望友”,
作礼拜。

  民国3年(1924)巴尔木被土匪打死,礼拜室也被荒火烧成灰烬。

  民国17年(1928),绥滨县基督教祈祷处在达会街光辉医院成立。传教士王茂春,执事谭光
辉,长老张杰,信仰者百余人,大半是老弱病残和妇女。

  伪康德元年(1934年)绥滨县基督教会在一街成立。 从佳木斯请来一位朱牧师。 教会附设
“孤老院”聘请教友给孤儿上课,为老弱残病人讲经。

  伪康德 8年(1941)年,日本人限制中国人集会,加之教会内部的“青年会”派与“长老”
派发生意见分歧,教会解散。

  1946年春,赵福民、王茂春、徐兴让、王华林等人筹集资金, 在今百货批发公司处盖起2
间草房,重新组织教会。同年底,在反对宗教迷信活动中,教会被县长于华烽查封,房屋被县
政府占用,住进了伤病员。

  1949年建国后,国家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县内的基督教徒又开始活动,但无大的发展,至
“文化大革命”前县内仅有基督教徒1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宗教活动被禁止,基督教活动转入地下。1978年后,又恢复了
活动,其教徒发展很快,至1984年全县已有基督教徒 170人,但县内没有专设活动处,只有家
庭聚会点。一般每星期日上午、星期二、星期五晚教徒聚集到一起进行祷告,唱赞美诗歌、讲
道、见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