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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伊斯兰教

第四节 伊斯兰教




  民国初期本县地方回民少,没有建清真寺,回民牛羊宰杀,沐浴等均临时聘请外地阿訇充
任。1924年从山东省寇县来了一位张振东阿訇主持,由县内的回民捐款盖了三间草房为清真寺。
1934年马秉臣阿訇从山东莘县来绥滨任教,后因病回家介绍一位蔡万英阿訇。蔡在绥滨期间维
修了清真寺,并添置了部分有关宗教生活用品。绥滨清真寺开始有了正规的宗教活动,部分回
民子女能到清真寺念经。清真寺的建立,为回民群众的丧葬、婚嫁等活动创造了条件。后历经
数十年,清真寺和回民的宗教生活保持正常。其间有宋珏村、安国勤、刘宝全、李琪彬、杨宝
付、李清思等先后任阿訇。“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古兰经被焚烧,无任教阿訇。清真寺倒塌,
宗教活动受到限制。

  1976年经本县回民推荐,县政府从本省尚志县聘来张饮荣阿訇来绥滨任教。1987年县政府
拨款 2万元对清真寺进行了维修,并添设了架子房,沐浴室,阿訇办公室和砖切围墙。回民群
众和宗教生活走上了正规化。现在全县共有回民 400余人,虔诚信徒20人。由于虔诚信徒不多,
而且年老,大多数回族青年已不信教,清真寺内基本上没什么活动,只是在古尔邦节,开斋节
时部分虔诚教徒前去礼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