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疆域 萝北县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以前,边远荒凉,定居人口甚少。未设官施治,自无疆域
可言。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建立兴东兵备道,其辖区北临瑗珲以逊河为界。西界小兴安岭。紧
邻讷河、海伦、庆余。南与松花江北岸的汤原县(后该县亦划归兴东道)连接。东到松黑两江汇
流处的拉哈苏苏隔黑龙江与沙俄对峙。疆域包括今逊克、嘉荫、伊春、鹤岗、萝北、绥滨及通
河、汤原等8市县全境和孙吴、德都、北安、绥棱等4市县的部分区域。
废兴东道,设萝北县之后,萝北疆域除不辖有汤原、(不包括所属之高家屯分防巡检辖区)
大通2县之外,其余与兴东道相同。
从民国5年(1916年)起,萝北疆域有几次较大的变动。是年6月,划出温字段之温和、宝兴
两卡伦辖区,设乌云县(今嘉荫县属)。民国6年(1917年)3月,划出萝字段内的一半,设立绥滨
设治局,其分界线走向为:东从三间房以西 6里清丈第21牌第13井起,到都鲁河中游之张家窝
棚(大约在今共青南山林场附近)划一直线,再沿都鲁河流向直达松花江北岸,该线以东、以南
属绥滨,以西、以北属萝北。
民国16年(1972年) 9月,划出佛字段嘉荫河以北佛山卡伦辖区,设立佛山县(今嘉荫县)。
此后,萝北县疆域,东濒黑龙江,东南至三间房,南临松花江,西止梧桐河,北界嘉荫河,相
沿至今。唯梧桐河两岸及松花江北岸一些地域之归属,复几经变易。
伪满洲国康德 6年(1959年)6月1日,宝泉保、梧桐保划归新设之鹤立县。1950年鹤岗市将
所辖之尚志、永富(又名一号,今鹤北林业局向阳经营所)、富隆3个屯,划归萝北县管辖。1957
年 7月,梧桐河河西之一屯、二屯及宝泉岭农场,划入萝北县疆域。1958年11月,宝泉岭农场
又划入鹤岗市经济区。1963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梧桐河以东,除下游东岸之梧桐河农
场划入汤原县境,其界线延伸至老等山北侧以外,全部划入萝北县。宝泉岭农场随新界再度划
入萝北县。
1956年 7月经黑龙江省重新划定萝北与富锦县界,其走向为:从三间房到松花江北岸二道
坝中心点划一直线,线东属富锦县绥滨第14区(今福兴)第15区(今北岗),线西属萝北县。线东
之向阳屯因与绥滨两个区中隔绥滨农场,不便于该区管理,故划归萝北县。1971年 9月萝绥两
县再次划界,按协议书规定,其走向为:北从黑龙江岸三间房东起,沿向阳排干渠向南,经十
道坝西端,直到都鲁河入松花江处,线东属绥滨县,线西属萝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