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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伪满时期行政区划

第三节 伪满时期行政区划




  东北沦陷之后,日本侵略者于伪大同2年(1933年)8月组成伪萝北县公署,设县治于兆兴,
将民国时期县内8镇改为8区,各区为一保,保下设甲,甲内10 户编为1牌,全县共有64屯,17
甲,160牌,其分布为:

  第一区兆兴保,辖29屯,6甲,90牌;第二区名山保,辖3屯,1甲,2牌;第三区延兴保,
辖5屯,1甲,2牌;第四区兴东保,辖4屯,2甲,20牌;第五区太平保,辖12屯,2甲,21牌;
第六区凤凰保,辖4屯,3甲,20牌;第七区梧桐保,辖3屯,1甲,2牌;第八区宝泉保,辖4屯,
1甲,3牌。

  1936年日伪统治者调整行政区划,变原8个区为4个区,所辖之保、甲、牌基本未变。

  第一区辖兆兴、名山2保;第二区辖兴东、延兴2保;第三区辖太平保,金矿仍由伪三江省
“委管”;第四区辖凤凰、梧桐、宝泉3保。

  1936年以后,抗日联军在萝北频频出击。1938年初,先后攻打县城兆兴、凤凰镇、延兴镇
等地,日伪军遭受巨大损失。日本侵略者为了割断抗日联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这几次战斗
之后,首先强迫延兴居民全部迁移,随后在全县实施并村归屯政策,到1939年1月1日废除保甲
制,实行街村制。6月1日将宝泉镇、梧桐镇划归鹤立县,其余6个保并为4个村,给各村重新命
名,居民点称作屯。屯数大为减少,仅及1936年的36%。

   1959年行政区划表
  表1—4



  此后,行政区划无变更。自1943年起,日本侵略者在萝北实施移民开拓,先后由县内、外
省县及13本国内的移民建立一些新的居民点,就近划入萝北村、凤翔村管辖。在凤翔村辖区内
新建的屯落均在村治之南,故习惯上称为南段。

   1943年后新建屯表
  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