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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然生育

第四章 人口生育

第一节 自然生育




  旧社会,人民深受剥削和压迫,过着饥寒交迫,牛马不如的生活,生育与健康问题,无人
过问,又缺医少药,处于“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阶段。

  解放后,人民生活安定。但几千年来一辈留一辈传宗接代和“多子多孙多福多寿”的封建
残余思想,在群众中仍然存在着,当前又产生了一种“没有男孩就没有接户口本的”错误思想。
因此,生育不加限制,生育过早、过密、过多的现象比较普遍,人口增长迅速。50年代后期,
人口自然增长率较高。60年代期间,处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阶段。这10年,全县出
生率平均为48.12‰。1963年,县属出生率为51.70‰。1965年,全县出生率高达 64.70‰。70
年代,由于认真地抓了计划生育工作,全县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 44.57‰逐年下降,1979年
为18.94‰;县属的人口出生率,也由35.89‰下降到20‰左右。80年代,生育工作进一步得到
控制,基本能按着要求,实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