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四篇 农业
篇下序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兴东设兵备道,开始营垦,由腹地迁来民户70,计 300人皆荒居
散处,未成村落。清末又有130户,1 000人皆从奉、吉两省迁入。因营垦工具陈旧,多用锹镐
拓垦,历经6年之久仅开出耕地91.3垧。①
民国3年(1914年)开始大量放荒招垦,至民国5年(1916年)放出毛荒65 434垧。招来垦户1 119
户,6 873人。富殷大户用畜力开垦,多数还靠锹挖镐刨。经清丈核实开垦之地不足3 000垧,
升科地 160垧。极边寒地,交通梗塞,生活艰难,人烟渐退,已垦之地,撂弃荒芜,所剩之地
寥寥无几。民国15年(1926年)二次放丈,县长程汝霖亲自勘查营丈,并由低山丘陵木本植被处
的开发,转向梧桐河、都鲁河、鸭蛋河沿岸草本植被处开垦,开出耕地 2 610垧,并亲自教导
种植水稻,到民国20年全县仅有耕地3 000垧,有垦户1 300户,6 500人。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了巩固强化满洲殖民地,进行土地掠夺,曾搞了三次较为集
中的土地开发。伪康德9年(1942年)从日本迁来男性青年40人,在凤翔组建了义勇开拓团。1943
年从桦川县湖南营、孟家岗等地迁来 230户;从兆兴和凤翔两地迁出70户,到南段开荒建村,
共组建9个村。1944年又从日本新泻、扎幌征集免除兵役的青年到萝北开拓,组建了3个开拓团
(本部、朝阳和凤鸣)。但因缺吃少畜,到日本投降之时,仅开出耕地 860垧。从1906年开始历
经清王朝、中华民国和日伪统治三个时期40年,全县仅有耕地6 010垧。
解放后在民主政府内设工商农业科,主抓农工商各项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人民政府把开发
萝北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随后于1955年迎来了由团中央组织的北京青年志愿垦荒队,在鸭蛋河
畔建立了萝北县第一个集体农庄,揭开了全国青年开垦北大荒的序幕。相继有天津、哈尔滨、
佳木斯等大中城市青年接踵而至,组建了3个庄。1956年4月份从山东梁山、掖县、文登等县迁
来移民 4 796户,在今共青农场、名山农场、江滨农场和军川农场等地组建了24个新庄。为了
开荒建点的需要,同年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了萝北县农业机械垦荒站。新庄耕地全部用拖拉机开
垦,结束了传统的镐刨锹挖老牛拉犁的开荒历史。1958年 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两个预备师到萝
北组建国营农场。同年县和农场合并为政企合一的萝北县人民公社。从此萝北的土地开发进入
了一个突飞猛进的新时期。从1955年第一支垦荒队算起到1985年的30年中,共开出耕地 249.9
万亩(其中县属 42.6万亩) 是前40年的32倍。人民政府还在机械、电力、水利、化肥等各方面
进行了大量投资;在调整作物布局、改进耕作制度、推广优良品种、推广新式农具、防治病虫
害等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使萝北农业有了飞跃的发展。前40年亩产50公斤,年总
产量最高50万公斤,人民一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贫困生活。现在亩产量达 125公斤是前40年
的2.5倍;总产量上升到20 630万公斤,(农场部分是16 064万公斤)是前40年的412倍。上交商
品粮11 290万公斤。(35中农场上交8 879.5万公斤)
①当时的1垧是现在的12亩。
生产工具由原来的马拉犁手工点播换上了拖拉机播种。全县拥有拖拉机 1 235混合台,联
合收割机132台。开荒种地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同时实现了电器化,年用电量4 457万度,点灯
不用油、种地不用牛的神话已变成了现实。1985年施用化肥量达 2 161吨。修筑黑龙江和松花
江堤坝全长97.2公里。挖修梧桐河、都鲁河、蒲鸭河等排涝工程,保护了百万亩耕地正常生长;
其中有7万亩旱能灌涝能排的保收田。畜牧业也有较快的发展,截至1985年底全县拥有奶牛208
头、羊1 325头、生猪 11 359头。1976年至1978年连续三年达到全县一人一头猪,一户向国家
交售一头猪的省级先进县。
1985年农业总产值为3 435万元。其中种植业2 357万元,林业583万元,牧业380万元,副
业87万元,渔业28万元。农户人年平均收入617元。全县家家有余粮,70%农户有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