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土保持 目前水土流失面积已达4.6万亩,其中坡地1.82万亩。荒山坡地 2.78万亩。重蚀区为太平
沟乡、奋斗乡、环山乡和凤翔镇所属两个山区村,共32个村,流失面积占 90%以上。轻蚀区为
肇兴乡、团结乡、名山镇、苇场乡、莲花乡、东明乡和凤翔镇所属三个村,共56个村,流失面
积不到10%。
水土流失原因,除土壤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受地理位置、气候、地形、植被、成土母质
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外;还因长期以来毁林开荒,滥垦乱伐,以及土地利用不合理等因素所造
成。
人民政府在1958年开始,抓山区建设的同时,注意到了水土保持问题。在开荒建村,采伐
育林时都有相应的规划和得力地措施,还积极组织群众挖截流沟,修谷坊、筑梯田、横向打垄、
深耕、深松、种植绿肥等措施,加强了水土保持能力,但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由于片
面强调“以粮为纲”,毁林开荒,使大片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使水土流失逐年
加剧。
1973年萝北县政府,恢复了水土保护委员会组织,狠抓了重点乡镇水土流失工作,对水土
保持也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即国家给贷款,谁建谁用的原则,有力地调动了农村社员的
积极性。到1985年,全县已治理了水土流失面积1.91万亩,占总流失面积的42%。
水土流失情况表
表4—20 (1969~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