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营畜牧场
第四节 国营畜牧场
1963年 6月在肇兴公社胜利大队南旱河沿,组建了国营种畜场。初建时有党支部书记、厂
长、会计兽医等 6人,工人40人,有拖拉机1台,胶轮车1台,马车3辆,7垧耕地。建场后陆续
从外地购进“弗拉基米”公马3匹,母马15匹,朝鲜公牛4头,母牛20头,新疆细毛公羊 4只,
母羊20只,引进苏白、哈白种公猪5 头,母猪10头。此地与江滨农场搭界,因边界有争执,故
于1975年 3月21日搬迁到县城北部30公里处,鸭蛋河西岸重新建场。这次建场规模比过去大,
由农业科付科长兼任场长,并负责筹建。这次建场配有机车3台,汽车1辆,胶轮车1 台,机务
人员24人,配有兽医1人,畜牧技术员和农业技术员3人,农工180人,160垧耕地,下设 3个队
即机务队、畜牧队和副业队。从1976年开始陆续购进种畜进行繁殖,到1982年开始向各公社和
生产大队输送种畜和良种牲畜,输送改良马32匹,巴尔登改良种公马6匹,朝鲜公牛4头,母牛
70头,新疆细毛羊280 只,输送长白猪种36头,母猪134头,仔猪1 000余头。1983年实行生产
责任制,把机车、牲畜、土地承包给个人,鹿全部处理掉;马、牛有下降,猪保持原状,削弱
了繁殖种畜和输送种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