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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种苗生产

第一章 植树

第一节 种苗生产




  从1956年开始实行人工造林,由县林业科供给所需苗木。1958年县林业局设经营造林科(股
级),负责业务指导。 1965年成立林木种子站,1968年 7月并入县林业局革命委员会生产组。
1972年恢复营林股,1974年恢复种子站,同时成立造林总站,指导各公社(乡镇)、二师的 5个
团(农场)的育苗、造林工作。国营更新造林所需的种苗,由各林场、苗圃自行生产。

  一、种子生产

  种子来源,开始实行自采,不足部分从外地购进,以后又逐步建立母树林,以扩大种子资
源。1958年以前自采红松、落叶松、鱼鳞松、水曲柳、黄檗、胡桃楸等种子近 2万斤。60年代
初从外地购入花曲柳、油松、桑树等种子,但这些树种不适应萝北县生态环境,造成造林事业
的巨大损失。此后,仍以自采为主,适当购入以补不足,在林木种子歉收年份,适当多购,如
1976年就从大兴安岭海拉尔林业局、红花尔基林业局等地购入樟子松球果 3万斤。为了发展种
子资源,1965年7 月黑龙江省林业厅决定:中兴沟、朝阳沟两处共 1.3万公顷红松林为天然红
松种子林基地。 1年以后,“文化大革命”爆发,省厅的决定,未能实现。1974年县林木种子
站组织人力去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塔源林场采回樟子松优良树苗接穗 5 000株,交给二十里河
林场、凤翔国营苗圃嫁接,建立樟子松无性系种子园。后因管理不善,两个种子园均未建成。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凤翔苗圃将人工樟子松林进行疏林伐,使之成为母树林,到1978年,
该母树林面积已达9公顷。二十里河林场将人工落叶松林疏伐,改造成母树林,计40公顷。1980
年 2月经合江营林局批准,在太平沟林场施业区内划出大渔房沟后堵三总体41号、42号林班为
天然红松母树林基地,总面积236公顷,其中红松166公顷,针叶混交林43公顷,针阔混交林15
公顷,阔叶混交林12公顷。建立这 3个母树林基地后,种子资源有了较可靠的保证,再加上非
母树林基地的可采树种,林木种子基本可以自产自足。

    历年采种数量统计表
  表5—1 (1957~1985年) 单位:市斤



  二、苗木生产

  1957年二十里河、大马河、四方山 3个森林经营所建圃育苗,此后各林场亦相继建立苗圃,
生产本场造林所需的苗木,不足部分则向外购买。1963年建立国营凤翔苗圃,进行大面积育苗,
其产品供应林场及部分公社、农场。1965年部分社队如肇兴公社裕丰大队、团结公社一大队等
开始育苗,但全县群众育苗点仅6 处,而且规模不大。1966年部分国营农场亦建立苗圃,总计
群众育苗点已达66 处。1984年有3个个体育苗户,到1985年发展到120户。

  国营育苗树种有红松、落叶松、樟子松、鱼鳞松、水曲柳、黄檗、胡桃楸、杨、榆等。群
众育苗多为速生、易育树种,如杨、榆、棠槭的播种育苗,杨树插条,落叶松移植等,单产量
低,成本较高。

   国营育苗统计表
  表5—2 (1957~1985年) 单位:亩、万株



   群众育苗统计表
  表5—3 (1966~1985年) 单位:亩、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