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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防治病虫鼠害

第三节 防治病虫鼠害




  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开始于1964年,但无专业机构,防治手段仅局限于用毒饵灭鼠和烟
雾剂灭虫,效果不大。1978年 4月正式成立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后改名为林木病虫防治检疫
站,配专业技术人员3名。各林场、苗圃(辖有森林施业区)也配备了兼职防治员。1978年、1979
年各进行了一次森林病虫害普查,摸清了县内森林病虫鼠害的种类、分布和危害程度,进行了
有针对性的防治工作,其措施有:喷洒各种化学药剂,如“六六六”烟剂、硫磺烟剂;还喷洒
白僵菌粉或液;利用生物防治,如人工繁殖赤眼蜂、寄生蜂、寄生蝇等,挂巢箱招引益鸟,保
护猫头鹰、蛇、黄鼬等。利用性诱剂和灯火诱杀,搞好林场卫生,清理病树,人工修枝涂抹松
焦油等等。为了防止疫病蔓延,从1979年开始,实行苗木产地、调运检疫,1985年对原木运输
亦实行检疫。1974年至1985年累计病虫鼠害防治面积达16 712公顷,对危害最严重的红松疱锈
病治愈率达 94.6%,虫害的虫口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的程度。从1982年起鼠害每年防治万亩以
上,防治率98%左右。

    几个年份病虫鼠害防治面积表
  表5—18 单位:公顷



    苗木病虫害情况表
  表5—19



    主要林木虫害表
  表5—20



  续表5—20



  森林中鼠类主要有:棕背


田鼠、花鼠、仓鼠、松鼠等。

    历年鼠害累计表
  表5—21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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