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八篇 商业
第一章 商业
章下序
萝北商业始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初多为行商,后逐渐转为坐商,到建立兴东兵备道
时,位于金矿地区的太平沟已有商号14家,道台府所在地兴东有5家。
民国17年(1928年)以后,兆兴沿江大量开发草原荒地,商业随之发展起来,有 5家商店开
业,又有几家小杂食店和摊床出现。位居草原植被的鸭蛋河也有 2家小铺开业。1939年以后,
金矿衰落,太平沟和兴东商人大都撤离,只有兆兴(县城)商业照常营业。到解放时只剩下17家
商铺,从业人员26人。
解放后在人民政府鼓励下,私营商业开始复苏,当即有 8家商店19家摊床进行营业。为了
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49年开始组建农民集资入股的农村供销合作社。到1951年共
建立了 6个,限制了私商对农民的中间剥削。同时大力采购工业品下乡,又把农民生产出来的
粮食和农副产品往外推销,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受到了广大翻身农民的欢迎。
1950年鹤岗市百货公司在萝北建立营业部,可谓国营商业之始。1953年组建了贸易公司,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部分工商业合并到农村供销社以内,另一部分
组织起来搞合作经济。1956年及其以后在县城先后办起了百货公司、烟酒公司、五金公司、食
品公司、石油公司、服务公司、医药公司和蔬菜公司,又组建了国营第一百货商店、北方商场、
第三百货商店、宝局商店和几十家集体所有制商店。在农村又新建立了2个供销社,8个供销分
店和28 个代销点,至此全县平均每700人就有 1个商业网点。1976年县属商业网点有75个,平
均每680人就有1个网点。1978年以后商业实行放开经营,个体商业户迅速增加,到1985年县属
国营百货商店6个,集体性质综合商店37个,个体开办的商店82个,平均每550人就有 1个商业
网点。在布局上也更加趋于合理,这样既活跃了经济又方便了群众。